天祝县人民医院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院的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工,在医疗活动中,表现出高尚的品德,优良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做出贡献者均属奖励范围。
二、医德医风奖励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格考核、实事求是。
三、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给予奖励:
1、医德高尚,尽心尽责。对病人认真负责,在医疗护理工在中,认真周到,一丝不苟,深受广大患者好评,事迹突出者。
2、刻苦钻研业务,医术精湛。在技术上虚心好学,开拓进取,精益求精。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切实为病人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积极抢救病人有突出成绩者。
3、作风正派,廉洁行医。医疗工作中,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不图私利,不利用职权拉关系,搞不正之风,拒收礼,拒吃请,拒收 “红包”或主动上交“红包”,确实做到处处为病人着想,事事让病人放心者。
4、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尊重同行,团结互助。坚持查对制度,严把质量关,防止和杜绝医疗护理差错事故者。
5、医行庄重,语言亲切。在诊疗工作中做到仪表端庄,言行规范,态度和蔼,对病人的误解或发生纠纷,能做到有理让三分,受到委屈后,并能主动解除病人的思想顾虑者。
6保障工作有力。医技、后勤系统千方百计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准确无误提供诊疗依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随时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及时处理突发故障,积极为临床排忧解难,创造整洁、清新、温暖、舒适的医疗环境,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根据以上条件,符合人员由科室申报、支部讨论,报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报奖励报告后,由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深入科室调查、核实,讨论奖励方式,并予公布,通报表扬,材料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作为职务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凡有下列情型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1、服务态度恶劣,出语伤人。顶撞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反映者。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2、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病人不满意反映到上级机关或院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3、索要收受 “红包”、礼品、吃请的,或向外院介绍病人,捞取“回扣”造成不良反映者。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误诊漏诊,或推诿病人,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反映或纠纷者,导致医疗事故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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