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转诊制度
1. 及时筛选高危儿,具有以下高危因素的婴儿 均属高危儿:(1)高危孕产妇所生的婴儿(2)早产儿(3)低体重儿(4)呼吸窘迫(5)重度窒息儿(6)低血糖(7)低体温(8)病理性黄疸(9)新生儿肺炎(10)新生儿颅内出血(11)新生儿硬肿症(12)新生儿破伤风(13)新生儿感染(14)新生儿腹泻等。 2. 发现高危儿,应填写高危儿登记卡. 3. 宣传高危儿护理知识,如发现异常及时就诊. 4. 高危儿应重点监测管理,出现异常情况时转诊,做好转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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