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适应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施工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职工在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优质、高效地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施工特点和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确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1.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总目标
1、杜绝员工因工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
2、员工轻伤率每月控制在3‰以内。 3、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3‰以下。 4、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合格率100%。
5、争创中铁建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和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6、预防和减少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损失。 1.2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专职安全员的责权,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
项目经理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经理、党工委书记和项目总工任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兼工区长,相关科室人员、各劳务班长、各劳务工班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组成三级安全领导机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专职安全员的责权,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宋振军 副组长:刘安民
组 员:刘永平 晋连丑 黄 波 茶新邦 楚小平 宋海宏 王 飞 聂雁兵 田 野
段子龙 各工区负责人 各劳务队长
安全工作是施工生产正常运作的前提,针对本工程特点,各劳务工班成立相应的安全组织结构,配备责任心强.懂安全管理的安全干部和专职安全员.
各劳务工班设安全生产小分组,由劳务工班长任小分组组长,小分组下设专职安全员,每个作业工班组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落实安全施工生产作业,行使安全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监督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职能。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研究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 1.4 安全制度措施及保证措施
制定安全作业规章制度措施,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4.1 防洪渡汛安全生产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立正常的天气预报接收制度
(2)汛期前由专职安全工程师牵头,常务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工地所有设备、工地周围排水、房屋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出的问题须立即着手改进。所有设备均应有安全防护装置,防雨水措施,必要时可拆走电动机等核心部件。
(3)加强对临时设施的安全监控。汛期间,派专人认真检查。
(4) 常用工程材料的存放地点、库房要牢固,周围要利于排洪、防汛。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应顺畅,应加大排洪力度,
(5)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的领导,洪水期间要派人经常检查,备好抗洪物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备足手电筒、雨具、应急饮用水、食品及药品。 1.4.2 防火措施
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防火设施。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
在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引起火灾。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经常检查、维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现场24小时进行安全值班,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1.4.3 高处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现场24小时进行安全值班,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高处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和安全作业规则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设置安全网。大风、大雨、大雾等不良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施工吊装作业严格按安全规则进行施工,吊装作业时,墩身附近严禁人员、机械进入停留,并设立明显的作业和禁入标志。 1.4.4 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管理组织机构,专人专职负责。
(2)根据设计文件,到地方公安部门办理爆破物品采购使用许可证,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3)火工品仓库的选址和修建标准符合公安部《爆破物品规定》,运、储、管、用四证俱全。雷管、引线和炸药分别存放,仓库内安装防爆照明设备,库房四周用砖墙隔离,库房按规定设置警报系统和防
火系统。
(4)设专人24小时看守仓库,并架设专线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5)火工品入库、领用实行专人登记台帐制度,未用完时退库,严禁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若发现乱存乱放炸药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并视情节轻重交驻地派出所处理。
(6)做好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动用火工品。 1.4.5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场地内外的电力设施管理和规划,在临时工程施工中,与当地电力、电讯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电力、电讯线路及地下电缆的位置、走向,积极做好电缆和光缆的保护工作,确保电力、电讯设施的安全。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批。
1.4.6 安全应急救援措施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紧急突发灾情的危害,保障劳务人员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根据突发性事件防范应急预案专项机制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灾情事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
本方案所指的紧急、突发事件、灾情是在施工期间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然发生,可能造成施劳务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或严重影响施工生产秩序的重大事故和灾害。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项目部定期、经常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灾情的事故源进行检查、处理,尽可能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不定期的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将相关物资、设备、设施,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成本。
1.4.7 隧道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措施
(1)可能出现的应急事故
根据本项目隧道地质情况,主要在于防止塌方事故的发生。 (2)应急预案
项目部成立隧道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应急救援队伍,洞口准备救援物资,编制救援预案。
1.4.8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所谓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一般是指防火、防台风和传染病爆发所造成的自然灾害。
对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项目部事先要有预案,一旦事发,有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抢险救灾,使自然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1.5 安全教育
1.5.1 项目部安全人员根据施工生产情况每周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5.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中南公司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文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5.3 新上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生产中心(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人员要进行转
岗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5、4 安全教育要围绕安全规程、安全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等进行培训,落实签字手续,及时填写记录。
1.6 奖罚办法
1.6.1集团项目部对项目部经常性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安全管理要求得不到落实,对施工队罚款0.3万元。
1.6.2发生因治安管理不善,造成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事故的,除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外,另罚施工队5万元。
1.6.3施工、生活区随意私拉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厨房不干净卫生,容易传播疾病。每查出一项罚施工队0.1万元。
1.6.4机械设备操作、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对生产中心罚款0.1万元。 1.6.5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对施工队处以0.1—0.3万元的罚款。 (1)有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违反高空作业防范规定现象的(脚手架未绑扎连接牢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2)危险作业(事故易发点)施工中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无安全注意事项的。 (3)隧道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如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照明及通风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排水不畅等。
(4)施工中使用的雷管、炸药保管和使用,不符合治安管理和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5)爆破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
(6)工程抢险应急物资不到位或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的。
1.6.6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罚款2万元;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罚款5万元;发生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50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重大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100万元。
1.6.7对于发现事故隐患、苗头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罚施工队1万元;发生事故被群众举报,导致恶劣影响的罚施工队10万元。
1.6.8甲方、监理、设计等单位或集团公司等上级领导来工地检查工作时或在全线组织的大检查、评比、观摩中,因安全问题或安全管理漏洞被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一次,罚款20万元。
1.6.9获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奖励施工队1万元;获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奖励2万元;获铁道部安全标准工地奖励5万元。
1.6.10凡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损失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负。
第二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2.1 总 则
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生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规范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实现局指全线创优规划的质量目标,根据铁道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及公司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的各项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2.2 质量目标及创优规划 2.2.1 质量目标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各类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100%。
(3)各类检测资料齐全,砂浆、砼试件强度合格率100%。
(4)对完工的路基、桩基、桥涵、浆砌片石及混凝土圬工等的质量自检检测率必须达到100%。 (5)黄土岭隧道创集团公司优质工程。 (6)力皮峰隧道创铁道部单项优质工程。 (7)全标段工程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8)杜绝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隐患,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2.2.2 创优规划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加快速度,降低成本,消灭通病,提高质量,创建客运专线铁路施工一流工程,确保项目工程创部优质工程。即:
⑴ 全管段施工质量普遍优,出精品,绝次品。 ⑵ 各类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100%。
⑶ 各类检测资料齐全,砂浆、混凝土试件强度合格率100%。 ⑷ 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施工一次检查验收合格率100%。 ⑸ 杜绝重大、大质量事故,消除隐患,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2.3 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2.3.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任副组长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将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
⑴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⑵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宋振军 副组长:刘永平
组 员:晋连丑 刘安民 黄 波 茶新邦 楚小平 宋海宏 王 飞 聂雁兵 田 野 段子龙 各工区负责人 各劳务队长
安质部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施工中质量工作的管理。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项目施工技术科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各工区技术主管、各工区专职质检员、各劳务工班长、各工班兼职质检员为成员。工程质量自检小组名单如下:
2.3.2 质检人员的配置 项目部设质检员5人。 2.3.3 职责分工
建立从项目经理、劳务工班长到操作工人的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1)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保证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质量体系活动,确立项目质量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向顾客提供质量依据,处理顾客提出的有关质量方面要求。负责对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资源配置,保证质量体系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的有效运行及所需的人、财、物的需要。
(2)项目常务副经理职责
受项目经理委派负责生产、质量、安全及施工现场管理。
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抓好质量管理,认真组织QC小组活动;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要求抓好安全生产;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遵守测量、试验等专项工作规范;根据局指的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工期、形象进度满足局指的要求;管好用好机械设备,提高设备的完好利用率,认真组织劳动竞赛活动;不折不扣地
组长:宋振军
副组长:刘安民
副组长:刘永平
工程部测量队试验室安质部合同预算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 施工工班负责人 全体施工人员
贯彻落实上级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和决定。
(3)总工程师职责
受公司和项目经理领导。对全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技术、计量测试负全面技术责任,指导劳务工班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有效的技术管理工作。
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指导下,提出贯彻改进工程施工质量的技术目标和措施,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及批准后的实施。对不合格品及其纠正、预防措施进行审核。解决工程施工质量中有关技术难题,并协助项目经理解决工程施工质量中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
主持并参加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搞好现场质量控制。 (4)施工技术科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调度、勘察工作,参加技术交底、过程监控,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参与编制竣工资料和进行技术总结,组织实施竣工工程保修和后期服务。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开展新成果的应用。 负责验工计价,并对合格产品进行量测计量。 负责对测量队、调度室进行管理。 (5)安质环保科职责
依据“三标一体化”方针和目标,制定相应措施,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 确保产品在生产、交付的各个环节以适当的方式加以标识,并保护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最终检验的试验、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质量记录的控制,确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全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的QC小组活动。 (6)物资科职责
负责工程物资材料的采购及管理。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现场标识、库存标识及管理工作。调查了解当地各种材料的料源、价格、质量等情况。按时、准确上报物资报表,做好采购计划、订货合同等工程物资台帐。
(7)试验室职责
负责工程施工项目检验、试验、交验及不合格品的检验控制,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对检验结果负责。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试件和混凝土试件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
(8)测量队职责
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的控制测量、施工测量和施工放样工作。 在施工技术科指导下,对合格产品进行验工量测计量。 负责工程施工项目测量仪器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 (9)劳务工班长职责
负责本工班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贯彻落实“三标一体化”,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负责工序质量控制,开展质量检验,落实施工指南和暂行标准。 2.4 质量保证体系及框图
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定奖罚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质 量 第 一
检查落实
技术岗位责任制
质量责任制
为用户服务
下
道工序是用户
制定教育计划
成 果 发 表
工 班 QC小 组
掌握规范标准
技 图 测 推
广
术 纸 量 新
技
交 交 复
术
底 底 核 工
艺
接受工程师监察
提高质量 意识
项目部QC 领导小组
加强技术培训,实行计
算机网络计划技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系列标准
创优质工程
经济法规
思想保证
质量保证
技术保证
施工保证
经济保证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QC教育
工区QC小组
经济责任制
检制明查定确创创创优优优效措工果 施 点
优 质 优
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
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加强现场试验控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检测手 段
价
完善计量支付手续
定奖罚措施
制签定包保责任状
经济兑现
改进工作质量
总结表彰先进 提高施工技能 奖优罚劣
提高经济效益 质量评定
反 馈
确保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的实现
2.5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及验工签证 2.5.1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是施工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各项检查制度如下:
2.5.1.1自检制度:各个技术人员对施工的分项工程随时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返修,不留质量隐患,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将自检实测数据填写在自检记录上,交各个工区技术负责人复查核定。
2.5.1.2互检制度:劳务工班组对施工的分项工程互相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处及时相互通报,加以纠正。
2.5.1.3交接检制度:工序交接检查在双方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检认定后方能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办理交接手续,工序交接由班组长或兼职质检员负责,班组交接由质检工程师组织,在交接检查过程中要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
2.5.1.4隐蔽工程旁站检查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及旁站检查人员,现场负责人、技术、质检、试验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配合,严格按程序检查,以防质量隐患。
⑴ 隐蔽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基底处理、特殊路基处理;桥涵基础施工、基底换填加固;隧道初期支护、衬砌、回填及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加工、布置和防水层;混凝土圬工及预埋件施工等。
⑵ 隐蔽工程旁站的检查人员要严格,整个实施过程必须记录在案,在施工日志中详细描述,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时间、地点(里程)、部位、劳务工班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人员、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质量控制情况等,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⑶ 隐蔽工程检查要及时,在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合格的基础上,先由该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提前约请质检工程师进行隐蔽检查,自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复查,检查签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⑷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而自行覆盖者,应接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劳务工班承担。
2.5.1.5开、竣工检查制度: ⑴ 开工前检查内容: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否满足开工需要;
施工前的工地调查与中线、水平复测是否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各级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已掌握运用;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已掌握运用,是否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 ⑵ 竣工检查内容:
结构各部尺寸、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是否达到验标规定; 内业资料是否全部达到标准;
③ 复查质量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如发现问题,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2.5.1.6实行严格的“跟踪检测”制度:检测工作将根据施工过程按跟踪检查、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
2.5.1.7原材料及成品或半成品检验制度: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或半成品由试验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⑴ 进场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采购计划; ⑵ 供应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⑶ 产品现场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⑷ 取样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报告。
2.5.1.8定期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对实物工程施工质量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同时查看现场管理、内业资料、质量记录、文明施工等情况,并当场讲评,现场或事后通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质环保科要列项记录,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由项目总工签发责令停工整顿,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安质环保科要填写《工程质量检查/监察通知书》、《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等记录并备案。安质环保科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做好记录。 2.6 实现质量目标创优规划的质量保证措施 2.6.1 分项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2.6.1.1 调集曾施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专业劳务队伍,选派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参与施工。 2.6.1.2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建立质量台帐,做到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定期检查,奖优罚劣。
2.6.1.3组织保证措施
⑴ 工班以上单位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管理者亲自抓。配齐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质量岗位责任制,卓有成效地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目标责任管理,从组织措施上使创部优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⑵ 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返工重做。
⑶ 全面实行样板制。路基设样板段,防护设样板工点,达到创优标准后,再全面展开施工。 2.1.6.4思想保证措施
⑴ 党、政、工、团要密切配合,宣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的重要意义,强化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⑵ 把创优工作列入各级工程会、总结会的重要议题,及时总结创优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引导创优工作健康发展。
2.1.6.5技术保证措施
⑴ 严格按照路基、桥涵施工工艺和部颁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项目上场后立即结合工程特点和创优计划,制定各类工艺和技术质量标准细则。
⑵ 坚持设计文件图纸分级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重点工程由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审核;一般工程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每份图纸必须经过两名以上技术干部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由技术人员向施工劳务人员进行交底。
⑶ 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检查程序,使每个施工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施工全过程有可追溯性。
⑷ 技术资料和施工控制资料详实,能够正确反映施工全过程并和施工同步,同时满足竣工验交的
要求。
⑸ 各单位工程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落实,抓好重要工艺流程、重点环节的摄影、摄像和编辑,为申报优质工程积累资料。
⑹ 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创优。按规定办理各类变更设计并做到签证手续齐全。 2.1.6.6 施工保证措施 ⑴ 路基施工
① 施工前按《测规》规定恢复中线,复测中线,复测横断面,对地形、地质变化处及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变更处理。
② 首先必须对路基填料进行试验,对于有机质含量、液限、塑性指数超过规范标准的填料,不能用于填方的不合格料,均禁止往路基上填筑。
③ 对原地面进行平整夯实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路堤填筑。
④ 严格执行《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并通过工地压实试验段,确定合适的压实机具、铺筑和压实方法、碾压遍数和速度、含水量的控制、松铺厚度和施工程序等。
⑤ 填筑中,采取分段分层填筑。每层填土时路堤两侧采用超填50cm的方法以确保路堤边缘的压实密度。
⑥ 土的压实控制在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⑵ 涵洞工程
①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地质和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经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进行基础砌筑。 ② 工程用钢筋、水泥须有出厂合格证,砂、石料须取样试验,所有材料经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③ 混凝土、砂浆计量配料,搅拌机拌制。 ⑶ 防护工程
① 施工前,测量核对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 对所有用于防护工程的材料进行检测,钢筋、水泥等厂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书,不同来源的细集料分类堆放,并做好标志。
③ 砂、石料的进场要事先进行试验,并对石料进行清洗工作,不合格的砂、石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④ 浆砌施工使用挤浆法,并做到砂浆饱满,丁顺交错,杜绝通缝,满足要求。 ⑤ 对已完砌体覆盖洒水养生。 ⑷ 混凝土工程 ① 原材料质量控制
把好水泥、碎石、砂等原材料进料关,坚决做到不合格材料不验收、不使用。 ② 混凝土拌合采用集中拌和站拌合。 ③ 混凝土振捣要求:
混凝土浇注中,采取定人定岗负责振捣。插入式振动器振动的移动间距,不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与侧模保持5~10cm;插入混凝土下层5~10cm,使上、下层良好结合。振捣时间一般为20~40秒左右,严禁漏振和过振。
4.6.2 常见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的“质量通病攻关QC小组”组织攻关,并具体落实防治措施。
路基工程
⑴ 常见质量通病: ① 路基基底处理不彻底; ② 填料不符合要求; ③ 工后沉降,超边设计要求。 ⑵ 防治措施
① 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彻底,经监理现场检查签认。 ② 严格试验检测,不合格填料不使用,选择合格材料并经监理同意。 ③ 边坡挂线整修,一次成型,路肩挂线顺直,确保密实美观。 2、桥涵工程 ⑴ 常见通病:
① 基坑开挖边坡不够,基底处理不认真; ② 浆砌圬工砂浆不饱满,通缝、假缝多;
③ 圬工计量不准,混凝土工程蜂窝麻面、跑模、漏浆及错台; ④ 混凝土结构尺寸及外观质量不合要求; ⑵ 防治措施
① 严格按技术要求开挖到位,防止坍塌;基底处理符合设计要求,经监理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② 采用挤浆法施工,砂浆饱满,丁顺相间,上下层错缝大于8cm,统一勾凹缝,彻底消除通缝、假缝和瞎缝。
③ 严格控制配合比,采用计量装置,机械拌合,计量准确,拌合均匀,分层捣固密实,严防漏振;模板清洗干净,脱模剂涂涮均匀,模板拼装牢固和平顺,模板缝密实。
④ 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分层对称回填夯实,加强检测,防止不均匀沉陷。 使用厂制定做钢模,支撑面要平整,且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支撑材料要有足够的强度。
3、隧道工程 ⑴常见质量通病
①锚杆使用的钢筋原材料不符合规定。 ②锚杆孔内灌注砂浆不饱满密实。
③导管注浆选用的注浆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注浆压力、注浆量数达不到设计要求。 ④喷射砼配料不合格,喷射方法不对,厚度不够,表面不均匀。 ⑤模板安装不稳固牢靠,接缝不严密,涂刷隔离剂不均匀。 ⑥砼生产配比控制不严,运输时间长,捣固不按技术要求操作。
⑦拆模,养护及防护不按设计要求作业。 ⑵防治措施
①锚杆加工前,对所使用的钢筋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半成品、成品锚杆的类型、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试验、质检人员按材料进场的批次,每批次随机抽样3%,进行检验。监理按20%的比例见证取样检测。锚杆长度、数量,质检人员随时抽检。
②锚杆孔内灌注砂浆,由试验,技术人员现场值班检查、监督。严格控制配合比。质检人员随时抽查。经抽查不合格全部返工。
③导管注浆前由试验、技术、质检人员和监理对注浆材料,进行全面检测,不合格料,坚决不能使用。注浆管的尺寸,导管深度,注浆压力,数量,由:技术、试验、质检人员和监理现场抽查,不合格,不能进行作业.
④喷射砼前由试验、质检人员严格控制配合比。由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质检人员和监理不定期对喷射砼厚度及表面平整度进行抽查,不合格返工重作。
⑤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涂刷隔离剂应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技术人员现场监督,质检,监理检查合格后,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⑥砼生产、运输、使用和捣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且试验人员严格控制配合比。技术、质检人员对砼生产、运输、使用和捣固严格监控。
⑦拆模、养护及防护由技术、质检人员现场监督,严格按设计要求作业。 2.7 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
2.7.1质量管理(QC)小组是质量管理的群众性组织。QC小组的基本任务是围绕企业的方针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问题,达到改进和提高工程(产品)施工质量,降低能耗,提高经济效益和人员素质的目的。
2.7.2小组建立并确定活动课题后,应向项目部申请登记,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和“QC小组课题登记表”,报项目部安质环保科审核汇总。
2.7.3由安质环保科根据小组成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提出分层次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项目部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对职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基本知识教育。
2.7.4质量管理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提高质量意识、问题意识、 改进意识、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
2.7.5应适时对小组长和骨干、成员进行分层次的深化教育,教育培训计划应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中。
2.7.6QC小组活动要根据项目部质量方针、目标,从调查分析本岗位、工区、班组的现状入手,围绕提高质量、降低能耗、改善管理、科技开发、优质工程、增加效益以及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提高人的素质等方面选择课题。
2.7.7活动课题完成后,小组应及时总结成果材料上报公司。 2.8 工程施工质量报告和总结
2.8.1 安质环保科应于每月1日前书面向公司安质部上报当月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报表及工程质量简要情况。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如实上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及报表。
2.8.2 按时写出每半年、全年质量工作总结,上报公司安质部。总结应对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认真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部目标,经主管领导审查,书面上报。
2.9 事故申报制度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质量事故。
2.9.1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9.2建立工程施工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立即(或当日)用电话或电传、电报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通知设计、监理、局指等驻现场有关人员。
2.9.3在施工过程中涉及设计责任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召开会议,设计部门参加,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在明确各方责任后共同签认“工程质量事故报表”上报。 2.10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2.10.1质量教育
(1)定期、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质量行为,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2)每年有计划的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10.2做好年度优质工程和QC小组的申报工作, 2.10.3标准化管理
按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规范施工行为。 2.10.4质量记录
技术、质检、试验、测量等部门要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各种记录,按公司、集团公司《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工作程序进行收集、编目、汇总、整理、分类和归档。 2.11 工程施工质量奖惩
质量奖惩是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搞好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本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11.1 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部以现金方式用于质量奖励,主要用于质量管理奖,优质工程奖和优秀QC成果奖。 ⑴对施工工班的奖励
①项目部每季度对质量检查中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劳务工班通报表扬,并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
②凡所承建工程被评为集团公司以上或建设单位优质工程的,根据获奖情况及建设规模,奖励劳务工班1000~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⑵对技术、试验、测量及质检人员的奖励
①项目部每季度对质量检查中综合考评得分第一名的工区技术主管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②凡所负责工程被评为集团公司以上或建设单位优质工程的,根据获奖情况及建设规模,奖励现场技术主管500元;奖励质检工程师及安质环保科长各500元;奖励现场试验员及试验室主任各200元;奖励施工技术科长500元。
③凡所负责工程被评为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通报表扬的,根据具体情况,奖励现场技术主管100元;奖励质检工程师及安质环保科长各100元;奖励现场试验员及试验室主任各100元;奖励施工技术科长100元;奖励施工技术科(包括测量队)500元。
⑶对优秀QC成果的奖励
凡QC成果获公司级以上优秀QC成果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QC小组500~1000元。 2.11.2 处罚管理办法
⑴凡被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批评、处罚或曝光的,所有处罚由劳务工班及项目部质量自检小组承担,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按规定期限、要求标准进行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劳务工班处以罚款,具体为:
①被监理单位通报批评的,对劳务工班处以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5000元。
② 被建设单位通报批评的,对劳务工班处以罚款2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10000元,并依照合同条款追究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③ 被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或曝光的,对施工工班处以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0~20000元,并依照合同条款追究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⑵项目部质检、技术、测量人员如有以下失职情况之一的,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且必须对存在问题按规定时间、要求标准进行整改、完善,还将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① 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技术指导不当或技术交底、测量放样错误,因而酿成质量事故。
② 为认真履行隐蔽工程旁站检查制度,隐蔽工程漏检或检查签证不完善,而造成质量事故。 ③ 验工签证未按规定认真进行检查。
⑶对玩忽职守、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和违章作业的工班和个人,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及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1000~2000元经济处罚,填写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罚款通知单,由项目部领导签字后递交财务科做扣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合同条款追究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第三章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1 总 则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经理部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联合协作,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粉尘及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扎扎实实抓好环境环保工作。
3.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环境总目标:所有施工生产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并达到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规定。 (一)、噪音指标
1、目标:施工现场的噪音排放达到省市有关标准,采取措施降低。 2、指标:
(1)对于有明显施工场界时,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6:00—22:00 75dB , 22:00—6:00 50dB
(2)对于采取措施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如爆破,22:00——6:00 则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二)粉尘排放:
1、目标: 施工现场内粉尘的排放符合地方的有关规定,场地外不得有粉尘。
2、指标:搅拌站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材料应封闭或覆盖,工人在倾倒水泥等易飞扬材料时,应轻拿轻放封闭散装的水泥罐。 (三)、生产、生活污水排放:
1、目标: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符合地方的相关规定。 2、指标:
1、厨房污水先经过固体、液体分离,再排放。
2、卫生间的污水要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后才能排入制定地点。
3、生产污水要汇聚到制定的地点。 (四)固体废弃物: 1、目标: (1)、节约材料、控制废弃物的产生。 (2)、废弃物分类存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 (五)运输遗洒:
1、目标:场地外无遗洒。 2、指标:
1、场地外无遗洒的渣土、污渍。 2、场地内的遗洒及时清理干净。 (六)、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1、目标:杜绝任何等级的爆炸事故的发生。 2、措施:
1、雷管、炸药的采购、使用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2、选用合格的爆破人员,由施工队负责。
3、雷管、炸药的保管,使用要建立专门的台帐,由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负责。 (七)资源、能源控制
1、目标:节约用水、用电,降低能源消耗。
2、指标:水电消耗不超过定格预算,尽量节约,做到人走机停、灯灭。
3.3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标段工程保护施工的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指定环境保护施工管理细则。
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宋振军 副组长:晋连丑 组 员:刘永平 刘安民 黄 波 茶新邦 楚小平 宋海宏 王 飞 聂雁兵 田 野 段子龙 各工区负责人 各劳务队长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见图(见附图)
在项目经理部设置安全质量环保科,配备1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成员,现场个施工队抽调一定数量的施工人员组成环境保护队,在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图如下:
3.4 环境保护措施 通报 委托 当地环保部门 当地环境保护监测 指导 下达环保措施 信息交流 环 环保专家 环境保护办公室 境 保 执行 护 信息汇报 领导 当地环保检测站 环境保护施工工班 小组 落实 信息反馈 环保信息交流反馈 施工现场
(一)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及设施投入
1、对林木、植被及地下水源的保护是施工中的环保重点,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木和其他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2、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用植被加以覆盖。
3、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他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4、对路基工程的取、弃土场按设计实施工程防护,并按照设计尽早实施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5、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6、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盖或其他处理措施。
7、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通过焚烧或其他措施处理后运至建立工程师制定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8、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离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9、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 10、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离油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11、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12、在农田区进行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
13、在河道、湖泊中施工的临时设施待完工后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原状原貌。 (三)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
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2、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5、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具体的方案及设施投入: (1)、本合同段混凝土施工,采用水泥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均采用密封罐,避免粉尘过大,污染周围环境。
(2)、配备一台洒水车,由专人负责,经常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湿润。 (3)、对于隧道施工人员必备的劳保用品要及时发放,以免对人员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4)、油料按照相关规定集中存放,专人管理。 3.5 固体废弃物
1、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
2、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
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立即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4、废弃渣土要及时运往弃渣场,严禁随意丢弃。 具体方案及设施投入: (1)、在指定地点修筑专门的生产、生活垃圾堆放池。每天进行清理,运往弃土场进行掩埋。 (2)、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定期进行预防疾病学习讲课,提高人员认识,并定期进行人员身体的检查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3.6 降低噪音措施:
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音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2、机械车辆途径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大的设备 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施工过于集中造成噪音叠加。 6、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和低噪音区的作业时间,并配备劳保用品。 具体方案及设施投入:
1、由于施工场地受限,本合同段项目驻地距施工现场较近,本合同段采取了以下措施以减小噪音影响:
(1)、将噪音较大的设备安排在较远的地方。 (2)、机械的布置尽量拉开一定的距离。 (3)、对机械设备经常保养维修。 (4)、机械车辆途径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7 文物保护措施
1、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文物保护法》,确实增强文物的保护意识,让所有施工人员真正懂得文物和地质遗迹属于国家所有,是珍贵的国家财产,必须加倍珍惜,细心呵护。
2、施工前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地质遗迹分布范围,在其邻近施工时,加强观察,谨慎作业。 3、若工程项目位于文物保护区或附近,施工前必须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文物保护措施,上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地质遗迹,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其被移动或损坏,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意见处理。
5、在文物附近施工时,严格控制爆破作业,减少或避免重型机械施工,施工道路绕避通行,确保文物安然无恙。
3.8 奖罚办法:
1、以上规定,无论个人或者单位,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500元至10000元罚款。
2、对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与200元至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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