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灯小学“班级之星”“校级之星”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张扬自己的个性,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学校全体学生。
三、“班级之星”项目
1、学习之星 2、进步之星 3、礼仪之星 4、卫生之星 5、体育之星
6、助人之星 7、守纪之星 8、诚信之星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表现合格。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
3、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1) 早读:“一日之际在于晨”,一到教室马上上交昨天作业、放到组长位置上,然后就自觉读书。不说笑,不磨蹭。
(2) 下午写字课认真练习写字,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影响同学。
(3) 作业认真及时完成。字迹清楚端正。做错能及时订正。
(4) 预备铃后,全班同学进入教室,静候教师上课。上体育课、音乐课和电脑课要在走廊整队。
(5) 上课前准备好当堂课的学习用品。书本、文具盒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6) 坐如钟,立如松,读书写字时,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精神饱满。
(7) 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回答问题时要起立,态度认真,声音洪亮,回答完后自动坐下。争取回答问题或向老师提问要先举手示意。
2、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且能刻苦学习的。
(2)学习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进步的。
(3)在学习上受到老师表扬的。
(4)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内有主动学习的
3、礼仪之星
(1)注意仪容:上学前检查穿着是否干净整洁,领子和拉链是否弄好,红领巾队徽是否戴好,
鞋带是否系好。
(2)问好:在校园内见到任何老师或来宾,要停住脚步,大方问好。
(3)接物:任何人递给你东西,要双手接住,并说“谢谢”,不小心碰到别人,要真诚道歉。
(4)待人:不顶撞长辈,虚心听别人的意见,不说粗话,不骂人打人。听从班干的管理,如
果有意见,找课余时间真诚向班干部或老师提出来。
(5)进入老师办公室前,先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才可进入。在办公室脚步放轻,说话
尽量把声音放低,不影响老师工作。
(6)上下楼梯脚步轻轻靠右走。上下楼梯脚步轻轻靠右走。不在走廊追逐打闹。玩乐时不挡
住别人的去路。
(7)在安静的环境(如上课、午休时),说话尽量放低音量,脚步尽量轻盈。
(8)上课小组讨论时,轻言细语,只有小组内同学听到组员的声音,不影响别的小组讨论。
4、卫生之星:
(1)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不在学校吃零食。杂物进垃圾桶。
(2)爱护学校公共财物、花草树木,看到垃圾随手捡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3)轮到值日及时认真,下午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后,关锁好门窗方可离校。表
(4)座位是每个同学的包干区,发现有小纸片的自动捡起。
(5)不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桌上不能摆放任何东西,凳子放到课桌底下。
(6)能及时整理讲台桌、清理粉笔盒。
5、体育之星
(1) 做操时注意力集中,动作有力到位,做到整齐划一。
(2) 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眼,按照口令,按准穴位认真做。
(3) 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体育小竞赛。
(4)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
(5)体育课听从体育老师教导,遵守纪律,认真锻炼。
6、助人之星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乐于为他人和社会服务,拾金不昧事迹突出,如经常自觉做好事,拾到物品交公受学校表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尊老爱幼,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经常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有较多的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等。
7、守纪之星 :
(1)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要做到遵纪守法,爱护花草。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交通安全;在校园里不要做危险游戏,更不要追逐打闹。
(3) 敢于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 ) 维持班级纪律
(5 ) 要遵守社会公德。要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维持公共秩序。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
(6 ) 在公共场所或教室里不能大喊大叫,妨碍其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不能在建筑物上、教室墙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
(7)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调皮打闹,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8、诚信之星:
(1)1、会讲1—2个诚实守信的小故事。
(2)2、真诚待人,信守诺言,有较强的时间观念,考试不作弊,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对同学的错误也能真诚地提出来。
(3)3、上课认真听讲,不懂就问,实事求是,不抄袭别人的作业。
(4)4、不说谎话,不说大话,对老师、同学真诚,说到就要做到。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班根据学校评选“班级之星”的设置,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评出“班星”,班级要有评星标准,发动全班同学寻找、发现、培养自己或同学身上的闪光点,在各方面努力争当“最亮的星”。让每个人都有“成星”“成名”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一)评选“班级之星”。
1、学生申报。学生根据自己身上的某个闪光点和特长,申报相应的“星”,以学生自己申报为主,也可以同学、家长、老师推荐。要有事迹材料的撰写,由学生独立完成。
2、评选“班星”。在个人推荐的基础上,再由班主任与班干部共同评选出“班星”,并在班级专栏上
公开展示,进行表扬与表彰。
“班星”评选活动每月进行一次,也称“班级月星”。
3、各班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评选。一一做好记录。
(二)评选“校级之星”。
1、各班级在学期末将评选的“班级之星”报学校政教处。(附有材料)
2、评选出学期“校星”,学校张贴公示并给予奖励。
3、被评为学期“校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加2分。
4、政教处督查各“班级之星”评选,张贴。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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