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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2020-04-11 来源:画鸵萌宠网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2017年5月8日修订)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是实现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为了规范和加强顶岗实习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 16号)文件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修订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方式

(一)学校统一组织顶岗实习

指由学校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学生相对集中的顶岗实习。 学校统一组织顶岗实习,由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学生按照《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的安排与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安排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进行实习指导、管理与考核。

(二)学生自选实习单位顶岗实习

指由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自选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需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经批准后,学生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学生按照《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的安排及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进行实习指导、管理与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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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领导及校办、教务处、就业办、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或副书记 成员: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就业办主任及二级学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召开顶岗实习会议,部署全校顶岗实习工作; 2.规范顶岗实习管理;

3.处理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报学校处理)。 (二)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组

由教务处处长和副处长、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组成。 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教务处副处长、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主要职责: 教务处负责:

1.制订、印发顶岗实习文件。顶岗实习文件包括: (1)《顶岗实习方案》; (2)《顶岗实习协议书》;

(3)《 专业顶岗实习计划》(由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

(4)《 专业顶岗实习指导书》(由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编写);

(5)《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含《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记录表》);

(6)《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含《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书》、《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7)《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 (8)《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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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理离校手续表》。

2.发布《顶岗实习方案》,布置全校性的顶岗实习工作; 3.开展顶岗实习中期检查; 4.做好全校性的顶岗实习总结; 5.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6.拟定顶岗实习经费预算。 二级学院负责:

1.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单位,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2.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交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

3.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6)实习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顶岗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9)其他事项。

未按规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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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5.落实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工作职责》上签名,确认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编写《 2015 级 专业顶岗实习指导书》(交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2)每周至少检查、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一次,认真审阅《顶岗实习周记》,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记录表》;

(3)批阅《顶岗实习报告》;

(4)负责考核顶岗实习学生,评定考核等次;

(5)按《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规定,会同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组评选优秀实习生。

6.开展实习动员及实习培训。使学生了解实习时间、工作安排、各实习阶段的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以及有关要求,同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等;

7.组织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

8.考核指导教师顶岗实习履职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9.做好顶岗实习总结;

10.完成顶岗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

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周记;(6)实习检查记录;(7)实习总结等。

(三)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组 由就业办人员、班主任组成。 组长:就业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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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就业办人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委派班主任,明确班主任所负责管理的班级;

2.建立顶岗实习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按班级完善《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含学号、姓名、性别、学生联系电话、QQ号、家庭联系电话、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地址、顶岗实习报酬、是否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单位联系人姓名、实习单位联系人电话等);

3.发布学校有关通知;

4.跟踪监管顶岗实习学生的表现及安全情况;

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跟踪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做好学生实习期间思想政治及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

5.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招聘会;

6.协助教务处、二级学院开展顶岗实习检查; 7.催促学生缴交欠费;

8.制定《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会同教务处、二级学院评定优秀实习生;

9.做好学生就业跟踪、统计工作。 (四)学校职责

1.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组”和“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组”等顶岗实习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含实习责任险)。

(五)实习单位职责:

1.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与二级学院共同拟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安排顶岗实习岗位及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安排学生食宿,按实习单位要求管理实习学生,落实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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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措施,确保实习安全;

4.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5.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 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 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7.实习结束为学生作顶岗实习鉴定。

三.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

1.教务处制订《顶岗实习方案》;

2.院长办公会审定《顶岗实习方案》等文件;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召开顶岗实习工作会议,部署全校顶岗实习工作;

3.二级学院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加盖二级学院印章后报教务处),编制《顶岗实习计划》及《顶岗实习指导书》(教务处提供统一电子版,二级学院完成编制后交教务处统一印制。)

4.教务处印制顶岗实习文件; 5.就业办举办校园招聘会;

6.就业办向二级学院发布电子版《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统一格式文档;

7.辅导员完成下列工作:

(1)按就业办统一格式的《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建立班级顶岗实习学生信息,报就业办;

(2)催促学生缴交欠费及按财务处通知,动员学生缴交第三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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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3)完成大二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4)做好学生离校工作,确保文明、安全离校;

(5)整理学生在校一年级、二年级档案。将整理好的学生档案移交就业办接手班主任(档案袋上应标明袋装各种材料的名称、件数。辅导员与班主任必须做好查收、签名等交接手续)。

8.教务处向二级学院发放顶岗实习文件。

9.财务处清理顶岗实习学生欠费名单并通知有关辅导员; 10.二级学院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完成下列工作:

(1)与学生签订及回收《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2)给学生发放《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及《办理离校手续表》等;

(3)自选实习单位学生填写《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加意见后交给辅导员统一移交班主任。 (4)给指导教师发放《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

(5)明确实习时间、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准备、考核标准及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学生文明离校等。

10.辅导员召开学生与班主任见面会,将所管理的学生按班级移交给班主任。

11.办理离校手续(含缴纳欠费、办理第三学年交费、一卡通退款等)。办理流程:

辅导员——图书馆——后勤处——信息中心——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就业办(班主任)。

12.顶岗实习学生文明离校。 (二)顶岗实习阶段

1.班主任建立班级顶岗实习学生信息平台; 2.就业办检查顶岗实习学生信息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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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学院每月定期检查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4.二级学院定期实地检查实习情况; 5.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检查、指导学生一次; 6.指导教师每月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二级学院; 7.二级学院每月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 8.教务处每月汇总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校领导; 9.教务处开展顶岗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布置顶岗实习下一阶段工作;

10.教务处开展毕业前清考及毕业生学籍核对;

11.学校成立毕业生资格审查委员会,开展毕业生资格审查; 12.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作顶岗实习鉴定。 (三)总结交流阶段

1.学生上交《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

2.指导教师收集并批阅学生《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及评定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等级;

3.教务处向二级学院发出《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汇总表》电子版;

4.指导教师填好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及《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表》;

5.二级学院将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及《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盖章、登记。其中《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汇总表》交回二级学院存档,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由二级学院交给班主任纳入毕业生档案;

6.就业办会同教务处、二级学院评选 “优秀实习生”,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7.班主任收集实习学生资料并整理档案;

8.二级学院考核指导教师顶岗实习履职情况,将考核结果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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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

9.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0.二级学院完成《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11.召开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交流会,表彰“优秀实习学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2.二级学院完成顶岗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

13.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完成学校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五.实习考核

顶岗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负责考核。 (一) 实习单位考核

实习单位根据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岗位能力、遵章守纪、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总体表现进行考核。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上填写顶岗实习评语,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等次,并盖实习单位公章。

(二)学校考核

学校指导教师会同班主任,根据实习检查、学生《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完成情况及日常表现等,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由学校指导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上填写顶岗实习评语,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等次,并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综合考核结果

1.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单位和学校考核结果,按下表评定顶岗实习学生综合考核等次,记入《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2.学校指导教师按学生学号列出顶岗实习综合考核结果登记表,连同《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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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3.学生综合考核等次作为评定“实习优秀实习生”的主要依据; 4.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顶岗实习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实习单位 考核等次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学校考核 等次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综合考核等次 优秀 优秀 良好 合格 优秀 良好 良好 合格 良好 良好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备注 六.工作量、差旅费

(一)工作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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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驻企业的校内指导教师工作量,以经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批准的《顶岗实习指导书》天数为依据,每天按3课时计。

2.顶岗实习期内,指导教师工作量按每指导一名学生3课时/学期计。

3.顶岗实习结束,根据二级学院对指导教师的考核结果发给。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发。达不到“合格”等次的发80%酬金。

(二)差旅费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工作人员外出检查、指导顶岗实习学生,住宿费、交通费等,按学校公出标准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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