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纪念“五四”运动,歌颂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激发同学们勤奋学习、为校争光的巨大热情,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决定开展“传承五四精神,唱响安中辉煌” 班级合唱比赛。
二、活动主题: “传承五四精神,唱响安中辉煌” 三、比赛时间: 2016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音体馆
五、参赛对象:校本部七、八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各班。 六、奖项设置:
比赛分初中部、高中部比赛评奖。 七、参赛注意事项:
1.每个班级演唱一首歌曲,于5月7日前写好班级曲目介绍串词报艺术组。
2.每班演唱总时间不得高于6分钟。 3.每个参赛队伍服装整齐统一,有指挥。
4.音乐伴奏形式由各班自己准备,并于比赛前报艺术组张峻恺老师。 5.比赛顺序由各班赛前抽签决定。
6.各班班主任教师要充分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排练,并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评分标准:
1、 按10分制打分(保留两位小数),最低8.00分,满分10分,最终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保留二位小数)
2、合唱曲目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校园生活,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1分)
3、合唱人数是全班学生,队列整齐,进退场秩序良好。(1分) 4、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得体,充分展现石中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1分)
5、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动作表情自然大方。(2分)
6、演唱时声音宏亮协调,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没有走音和忘词等现象,强弱对比得当。(2分)
7、合唱歌曲有一定难度,能体现一定艺术性,有感染力。(2分) 8、指挥手势正确,节奏准确,姿势优美。(1分)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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