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要聘用部分临时员工,为加强对临时员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临时员工的界定与分类
临时员工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用,但由于各种因素限制,无法签订由劳动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的员工。
2. 招聘条件
2.1招用的临时员工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从安排,服从调度。在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之间,特殊情况不超过六十岁。
2.2招用的临时员工必须提交当年由单位指定的医疗单位出据的健康证 明,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提交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委会)出具的无劣迹证明和由本公司在岗职工出示的担保意见。 2.3招用从事特殊工种的临时员工(如电工等),本人应提交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上岗证书。 2.4其他条件按岗位需要临时制定。 3.临时员工录用程序:
3.1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原因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申批。 3.2用工申请表提交到综合管理部。
3.3综合管理部根据用工条件选择劳务代理招工。
3.4新招进的临时员工首先安排安全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到用工部门安排工作。
4.临时员工管理
4.1录用的临时员工要爱护公共财物,保守单位机密,维护集体利益, 服从领导安排和管理。
4.2临时员工的日常管理由用工部门负责,对工作表现不积极、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可无条件随时辞退。临时员工必须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接受公司的有关培训和考核。
4.3临时员工的安全问题由用工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临时员工实行安全教育,督促临时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4.4临时员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表现较好需跨年使用的,须解雇后重新招用(试用期为一个月)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
4.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5. 工资待遇
5.1临时员工的工资待遇采用日用工制的形式,按月计发。工资计算公式=工资标准*出勤天数.
5.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临时员工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6天,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必须争得本人同意,超出部分每加班一天发放一天标准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加发一天标准工资;
5.3工资标准:每天日工资按60元发放,每年的7、8、9月日工资按70元发放,部
分急招临时用工按协商价格/天发放。 6. 劳保、福利及其它事项
6.1临时员工不享受正式员工享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关社会统筹福利。
6.2若因公发生的医疗费用,经鉴定属工伤者由劳务代理公司负担。 6.3节日补助类福利由公司采取一事一议方法视情而定。 6.4劳保用品按公司规定执行。
6.5临时员工的职业保证金,新进公司的临时员工必须交纳1000元的职业保证金;由于公司经营计划变动,由公司提出辞退者,若无遗留问题,一次性返还职业保证金。若因个人表现或其它原因被公司辞退者,或临时员工本人中途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其职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7.1 临时员工的招聘录用由综合管理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各类临时员工录用后一律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填写临时员工资料登记表,由综合管理部建立临时员工的用工档案。 7.2临时员工的绩效考核
临时员工的日常管理、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临时员工的辞退、或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解除时,应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并办理离职手续。 8、本规定由公司综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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