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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022-03-17 来源:画鸵萌宠网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221005-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014-04-30发布 2014-04-30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 次

1总则 ..............................................................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定义 .............................................................. 2 4职责和分工 ........................................................ 3 5管理内容与方法 .................................................... 4 5.1接待范围 ........................................................ 4 5.2接待规格 ........................................................ 4 5.3接待基本原则与要求 .............................................. 5 5.4接待工作基本程序 ................................................ 5 5.5接待标准及要求 .................................................. 6 5.6公务接待费用 .................................................... 7 5.7宣传报道 ........................................................ 8 5.8考察调研 ........................................................ 7 6附则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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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工作,促进对外交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务接待应服务于公司中心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要求,切实做到厉行节约、规范统一。

1.3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对等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 1.4充分发挥公务接待工作的“窗口”、“载体”和“桥梁”作用,展示公司品牌形象,营造良好外部氛围,更好地为公司科学发展服务。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

1.6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具体规定,报公司办公厅备案。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中发〔2012〕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2〕30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3〕2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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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国资党委〔2013〕10号)

《中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南方电网党〔2013〕1号)

《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方电网党〔2014〕10号)

3定义

3.1本办法所指“公务接待”是指在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请示汇报、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中,开展的接待安排、协调和服务工作。 3.2接待分类

3.2.1 一类接待:一般指接待与本单位等同及以上级别的来宾。 3.2.2 二类接待:一般指接待与本单位部门等同级别的来宾。 3.2.3 三类接待:一般指接待上述两个层级以外的来宾。

3.3 本办法所指“公务接待费”是指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列支范围包括接待用餐、酒水、食品、水果、车辆等。

4职责和分工

4.1办公厅(室)是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组织协调、落实推进及监督检查工作;牵头执行本单位一类接待任务;承办上级单位委托的接待任务;平衡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确定公务接待标准;对能够统筹管理的酒店、机票等费用支出,按程序组织统一定点采购、明确结算价格。接待副部级及以上领导须报备公司办公厅。

4.2各业务部门负责对口执行本单位二、三类接待任务;协助办公厅(室)完成一类接待任务;及时取得真实、有效的发票等报销依据,保证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审批流程,及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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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协助确定公务接待费标准;对本单位业务部门提交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并办理付款;组织开展公务接待费支出日常财务稽核。

4.4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务接待费及系统内部接待场所进行审计监督。 4.5各级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系统公务接待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接待范围

5.1.1党和国家领导人(含已卸任的领导人)。 5.1.2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相关人员。 5.1.3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

5.1.4各中央企业和有业务往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人员。 5.1.5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 5.1.6其他需要接待的宾客。 5.2接待规格

5.2.1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公司考察调研,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安排,公司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接待工作。

5.2.2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党委和政府副部级以上领导和有关地市主要领导来访,中央企业或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来访,原则上由公司主要领导接待并会见。

5.2.3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党委和政府部门厅局级领导来访,中央企业或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副职领导来访,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接待并会见。 5.2.4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其他领导、各省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中央企业部门负责人来访由公司各对口业务部门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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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接待基本原则与要求

5.3.1有利公务原则。接待安排应方便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5.3.2务实节俭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接待,实字当头,简朴节约。 5.3.3对等接待原则。对来宾平等相待,原则上安排同级领导对等接待。 5.3.4对口接待原则。根据来宾分管工作或具体事务原则安排对口接待。 5.3.5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对超标准接待坚决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

5.3.6公务接待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确有需要赠送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7公务接待应恪守保密原则,对来宾个人信息、日程安排等做好保密;对涉及国家或公司密级内容的信息,必须按照公司保密工作有关制度执行。 5.3.8接待物品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做到互相监督,账实相符。

5.3.9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5.4接待工作基本程序 5.4.1审批确定

5.4.1.1接待单位(部门)应当根据来访公函接待审批单(系统内用工作联系单)安排接待,无公函(工作联系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5.4.1.2接到来访公函(工作联系单)后,按照对等接待、对口接待原则,相关单位(部门)向单位(部门)领导报告,确定接待类别与规格、参加领导、牵头单位(部门)、参与单位(部门)。 5.4.2方案制定

5.4.2.1接待牵头部门制定具体接待方案;办公厅(室)严格接待审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5.4.2.2接待方案一般包括日程、住宿、就餐、车辆、接送、活动(会见、会谈)安排、新闻报道等方面的内容。 5.4.3任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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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界定分工执行。 5.4.3.2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临时变化,由牵头部门机动处理,重要问题需及时向相关领导请示,并将变更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 5.4.4接待总结

5.4.4.1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部门)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明确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5.4.4.2一类接待结束后应进行评价与总结,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 5.5接待标准及要求 5.5.1迎送规定

5.5.1.1公务接待一律从简,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设欢迎屏,不献鲜花,不铺迎宾地毯,不安排基层单位负责人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接送。

5.5.1.2接待期间,参与接待人员应注意着装整洁、大方得体。生产现场着装要符合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5.5.1.3接待期间,原则上省部级以上领导安排机场贵宾通道。接待部门应提前一天填写机场贵宾通道使用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厅(室)审批。

5.5.1.4接待期间使用电子屏原则上按照附录D格式制作与播放。 5.5.2住宿标准

5.5.2.1接待住宿应当在系统内部(协议)场所安排,原则安排标准间,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系统内部接待参照差旅费住宿标准执行。 5.5.2.2住房内不得添置豪华设施,不增配花草、水果、欢迎卡、生活用品、茶叶、香烟等物品。 5.5.3餐饮标准

5.5.3.1接待用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原则上在职工食堂用餐,若确需在外用餐,应选在公司签约餐厅,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5.5.3.2公务接待提倡按照规定标准安排自助餐。省部级领导(含随行人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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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标准为上限180元/人;厅局级领导(含随行人员)自助餐标准为上限150元/人;其他人员自助餐标准为上限120元/人。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围餐一次,围餐标准为上限300元/人,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各省区可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5.5.4交通安排

5.5.4.1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5.5.4.2执行重要接待任务时,应事先对行车路线进行实地考察,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提前做好预案。 5.6公务接待费用

5.6.1公务接待费用应单独列示,并严禁在其中列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营销费、培训费、宣传费、福利费以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项目。 5.6.2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个人转嫁公务接待费用。

5.6.3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一事一报,严禁一次预存分次接待、合并报销或将一次接待拆分报销。

5.6.4 伍仟元以上的大额公务接待费支出须以银行转账或银行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

5.6.5经办人应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报销发票应符合国家有关发票管理规定,并背书经办人、经办日期,严禁以虚假发票、过期发票、白条作为报销凭据。

5.6.6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将作为审计依据,包括正规发票、来访公函(工作联系单)、接待清单。

5.6.7各级财务部门应审核公务接待费是否超出预算,接待活动是否经过审批,相关票据、来访公函(工作联系单)、接待清单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报销内容是否与接待活动内容一致,是否超出接待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务接待费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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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宣传报道

5.7.1对于重要接待,接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摄像、摄影等工作。 5.7.2接待来宾若需宣传报道,按照公司新闻宣传的相关规定办理。 5.8考察调研 5.8.1基本原则

5.8.1.1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由领导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办公厅统筹协调安排。基层单位邀请公司领导考察调研,须经办公厅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不得越级邀请。原则上不同时安排2位及以上公司领导到同一分子公司调研或参加其他活动。

5.8.1.2考察调研要有针对性,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5.8.1.3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弄虚作假。调研期间,若需现场介绍,各考察点应提前做好准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5.8.2陪同安排

5.8.2.1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随行的公司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人,二级单位一般安排不超过2位负责人陪同,考察点所在地单位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5.8.2.2公司分管领导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随行的公司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人,二级单位一般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考察点所在地单位安排1位分管负责人陪同。

5.8.2.3公司部门负责人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一般二级单位负责人不陪同。 5.8.2.4上级单位领导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基层单位应减少随行服务的工作人员,二级单位一般不超过1人,考察点所在地单位一般不超过2人。陪同调研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带秘书和工作人员,车辆不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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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则

6.1各级办公室应当会同财务、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系统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6.2审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6.3涉外接待按照外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4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办公厅)负责解释。

6.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Q/CSG221016-2011)及《关于切实改进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试行)》(办〔2009〕25号)同时废止。

附录A:公司一类公务接待管理流程 附录B:公司二、三类公务接待管理流程

附录C:公务接待工作一览表 附录D:电子屏使用规范 附录E:接待清单 附录F:工作联系单 附录G:来访公函接待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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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公司一类公务接待管理流程

公司一类公务接待管理流程相关部门(单位)办公厅(室)办公厅本级单位领导开 始审批确定接待任务配合草拟接待方案草拟接待方案N跟进完善接待方案Y审批调配相关资源参与及指导实施接待费用结算接待总结资料归档结 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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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公司二、三类公务接待管理流程

公司二、三类公务接待管理流程牵头部门(单位)办公厅(室)相关部门(单位)办公厅本级单位领导开 始审批确定接待任务草拟接待方案配合草拟接待方案N跟进完善接待方案N审核Y审批实施接待指导协调Y参与配合费用结算总结资料归档结 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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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公务接待工作一览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收到公函(工作联系单)后,指定专人与对方沟通联系,落实来访1 接受任务 目的及相关信息,明确接待工作目标,确定工作小组职责并分工 2 制定方案 根据来访信息,制定接待方案 3 接送安排 根据接待方案,通知相关人员,安排接送,提前办理有关手续 4 住宿安排 根据接待方案,安排住房,检查房间配备,办理有关手续 5 车辆安排 根据接待方案,安排车辆,落实路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 就餐安排 根据接待方案,安排就餐,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 活动安排 根据接待方案,布置会谈、会见场地,安排视察和参观、考察活动 8 新闻宣传 根据需要,安排新闻宣传,安排摄影、摄像等 9 后勤保障 根据接待方案,安排医疗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做好后勤服务 10 应急处理 编制应急预案,对接待过程中的临时变化、突发事件等做好应对 11 接待总结 结算费用,总结接待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12 资料归档 收集整理接待有关信息,立卷存档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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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电子屏使用规范

电子屏原则上发布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南网文化理念等相关内容,画面应美观、大方、协调,采用红底白字或黄字;公司标识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2012年修订版)》规范组合;相关文字字体一般为黑体且居中排列。

示例:

核心价值观:

万家灯火 南网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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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接待清单

来宾单位 来访目的 来访日期 主要来宾 接待单位 职 务 接待单位(部 随行人数 (部门) 门)出席领导 消费项目 陪同人数 项目 地 点 时 间 小 计(元) 备 注 用 餐 交 通 机场贵宾厅 其 他 费用合计(元) 审 批 栏 办公厅(室)负责人 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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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工作联系单

出访单位(部门): 接待单位(部门): 带队领导姓名 出访目的 随行人员名单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日期: 出访单位(部门)意见 处(科)室负责人意见: 日期: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日期: 接待单位(部门)意见 处(科)室负责人意见: 日期: 联系人姓名 : 电话: 部门负责人意见: 办公厅(室)审 批意见 日期: 职务 随行人数 出访日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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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来访公函接待审批单

来函单位: 接待单位(部门):

主要来宾 来访目的 随行人员名单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日期: 接待单位(部门)意见 处(科)室负责人意见: 日期: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办公厅(室)审批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日期: 职务 随行人数 来访日期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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