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进入的原因及其具体方法
自然垄断是指因为“自然”的技术原因而形成的独家经营的市场格局。传统理论中,导致自然垄断因素是某些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过高的沉淀资本。传统理论认为,这样的一个行业是自然垄断:无管制的“自杀性竞争”将导致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垄断企业利用垄断权力操纵市场将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因而,为增加效率和改善社会福利,政府必须对其进行进入管制与价格管制。
1、进入管制。进入管制,指政府对申请进入某自然垄断行业的厂商进入资格审查,发放许可证,以限制某些产业中的厂商数目。目的在于限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保护社会生产力。自然垄断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即自然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下降。使得把某种产品的全部生产交给一家垄断企业生产,其对社会总成本最小。否则,将导致效率损失。这就需要政府赋予某家企业以垄断特权,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另外,自然垄断行业的沉淀成本比重过大,当多家企业展开竞争时,会造成多败俱伤。为避免“自杀性竞争”对生产力的破坏,政府必须对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进行管制,选择并赋予某家企业以垄断特权。
2、价格管制。价格管制即由政府确定自然垄断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者规定价格变动幅度。自然垄断行业中,垄断企业,可以凭借垄断特权制定高于市场均衡价格的价格,并使产量低于均衡数量。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使得政府不得不进行价格管制。在传统管制方式下,垄断企业被允许索取能弥补平均成本的价格。平均成本定价意味着对
社会福利的某种改善:价格低于垄断价格而产量高于垄断产量。
二、管制的后果及其对策
从政府管制的实施效果看,管制不仅没有增进社会福利,反而产生了一系列损害社会福利的后果:助长了寻租活动。寻租是个人或利益集团寻求垄断特权以获得垄断利润或额外收益的非生产性行为。寻租现象总是与政府行为相联系的。当政治分配介入市场,为市场运行创造出各种人为壁垒,从而人为地创造出各种垄断特权时,寻求额外收益的个人或利益集团便围绕着垄断权力展开寻租活动:鼓励政府建立垄断特权;取代别人的垄断特权;维持已取得的垄断特权。
对自然垄断的进入管制是一种典型的创造垄断特权的行为。在没有政府管制的市场中,如果自然垄断行业中存有租金,必然会吸引潜在进入者的进入。于是,潜在租金的存有会导致持续的资源再分配。
在政府对自然垄断进行进入管制的条件下,情况发生了相反的变化。因为垄断特权可保证垄断者按照MK=MC定价,获得垄断租金,能否取得垄断租金关键在于能否取得进入资格,而进入的大门又由政府把守。因此,围绕垄断权利必然展开各种针对政府或政府官员的游说、疏通、说服,甚至贿赂行为。寻租的结果导致产量减少,价格上升,社会福利减少。不增加任何有效产出的寻租活动在一个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的社会中是要耗费经济资源的。为争取或维持垄断特权的寻租竞争的结果,会导致寻租成本的持续上升和垄断租金的减少,最终使垄断租金全部转化为寻租成本。
根据传统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因为边际成本持续下降,边际成本定价会使企业亏损,而垄断定价会导致社会福利损失和效率下降,因此,政府应该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价格管制。西方国家的价格管制大体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管制机构依据被管制对象的会计成本确定其收费水平,其二是管制机构根据被管制对象历史上的价格水平来制定最高限价。
价格管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信息不对称。要实施有效的价格管制,管制机构必须了解市场需求曲线,企业平均成本曲线、边际成本曲线的形状和位置,这样才能使管制价格既保证消费者受益,又保证生产者不亏损。但是,政府管制机构即使是出于公共利益而采取行动,却很难是全知全能的,显然无法充分地获得上述信息。而对上述信息了解较多的垄断企业,又会为自身利益而故意隐瞒实情,甚至会人为制造出虚假、扭曲的信息。政府为获取真实信息须进行调查、取证、核算,而“下有对策”的垄断企业为获得额外收益又会采取各种策略性行为与之较量,游说、疏通、讨价还价、贿赂,……垄断企业利用价格管制中的信息不对称所采取的各种策略行为显然具有寻租的性质,它为企业获取额外货币收益而不产生任何有效产品或服务。
其次,对自然垄断企业产品制定最高限价的结果往往会导致产品的短缺。因为受管制的价格水平低于竞争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或者在管制市场上尽量供应产品并蒙受机会收益的损失,或者减少对管制市场的产品供应,而将一部分产品投入因管制导致的短缺而形成的黑市。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企业显然不会放弃第二种选择。因为管制造成了短缺,使市场成为整体性的卖方市场,因而实际上赋予企业在市场上的垄断权利。在管制市场上,垄断者可利用手中掌握的短缺物品获取价格外的额外收益,因为这种收益是利用垄断权力取得的,因而具有寻租收益的性质。在黑市上,产品价格往往高于竞争水平,这样也保证了垄断者可获得垄断利润。因为黑市交易是在法律许可之外进行的,不具有一定的
合法性,因而,黑市交易必然增加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的支出本身也无益于社会福利的增进,是非生产性的,因而黑市交易本身也具有寻租的性质。
最后,对某些自然垄断企业的价格管制可能造成企业的亏损。因为价格管制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而采取的,因而为维持亏损企业的生存,国家财政必然对之进行补贴。这样,围绕财政补贴必然展开一轮新的寻租竞争。在价格管制下寻求财政补贴的可能性会吸引受管制者不是将精力用于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而是用于不生产任何社会产品的游说、讨价还价、贿赂等寻租活动中。
消除寻租的具体办法:(1)变暗租为明租,使政府管制的内容具有竞争性。(2)加速政治体制改革。一个立法、司法和行政相互独立和制约的政治体制对寻租者是一种天然的屏障:游说一个统一集权的政府机构所需的费用远比游说一个民主制权力机构所需的费用低廉得多。(3)治理寻租的问题,换一种说法也就是要建立这样一种制度,它能够把人们的寻租行为引变为寻利行为。
四、结论
现在,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最艰苦、最有挑战性,同时也最富有希望的攻坚阶段。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很深的层次,改革者自身也要提升改革的自觉性,谨防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改革扭曲。掌握寻租理论就是要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自觉地抵制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确保我国的改革健康、顺利地进行。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政府管制因为经济体制的高度集权而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政府管制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进入管制、价格管制、数量管制、标准管制等成为维系经济运转的必要纽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政府管制持续放松,逐步收缩到自然垄断行业。可见,我国的自然垄断管制并非是为遏制企业市场权力或限制恶性竞争而产生的,而仅仅是传统的计划管制在自然垄断领域中的一种延续。既然存有管制,管制必然制造并维持垄断特权,必然诱发寻租活动。从这个方面说,自然垄断管制与寻租的上述分析,对我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是市场机制。但是,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可能产生一些无效率的结果:外部效应、垄断导致的效率损失和分配不公、恶性竞争导致的生产力破坏……“市场失败”构成了政府干预的重要理由。政府管制是政府干预市场运行的重要形式之一。对自然垄断的管制是政府管制的基本内容。对自然垄断的管制作为政治分配介入市场的渠道之一,必然在市场运行中人为地造成各种新的垄断权力,从而产生围绕垄断权力寻求额外收益的寻租活动。
自然垄断管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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