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监控系统覆盖楼道、电梯、楼梯、等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所有监控点都集中到学校监控中心,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本监控系统包括摄像机,显示器,电视墙,硬盘录像机等设备。
技术指标: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8566-1987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
前端摄像机技术要求
监控系统摄像机要求:需使用彩色摄像机,楼梯入口处应采用用带云台可旋转的摄像机,且必须有可变焦功能;
摄像机选用彩色水平分辨率≥540TVL,黑白水平分辨率≥600TVL,最低照度≤0.01LUX,自动光圈镜头,具有逆光补偿,低照度、彩转黑等功能的摄像机,并做好防水防雷等措施;
摄像机在安装时,为保证视频信号质量,铜芯及屏蔽网须分别进行焊接。
传输通讯线缆技术要求
视频信号传输距离在200米以内的选用外导体内径为5mm、屏蔽网为96编以上的铜质同轴电缆;传输距离200米以上的必须采用单模光纤传输。光缆芯线、光端机接口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并注意留有一定的余量。光缆的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控制信号的传输应使用屏蔽线。
监控系统所有线缆必须在电缆桥架内敷设到位。
监控中心系统配置及要求
(1)本系统要求可实现数字化图象存储和网络化图像传输,并实现网络分控,监控点均接入到学校监控中心。
(2)嵌入式硬盘录像机采用高性能的32位嵌入式微处理器和嵌入式的实时操作系统,能够保存1个月以上的监控数据,保证系统的高实时信、稳定性和可靠性。录像分辨率多级可调,录像速度可调,具有备用压缩通道,用于容错处理。具有多画面实时预览、视频单画面/多画面切换、本地录像回放、实时网络传输、远程文件回放和下载、支持流协议、支持IE浏览等功能。支持本地报警和网络报警联动。
(3)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电视墙。
(4)监控系统的供电:监控系统设备在市电断电情况下至少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2小时以上。
厂区监控系统采用UPS集中供电方式,前端摄像头的电源全部取自UPS的输出,采用
220VAC供电到位,现场变压的方式为前端监控设备供电。
UPS机头及电池组放置在一楼总值室,UPS电源推荐采用山特、APC等知名品牌。
系统设备选型
监控系统产品应采用海康威视、大华、景阳、汉邦、金三立、天地伟业等国产知名产品,所选产品、型号应具有相关检测报告、安全测试认证。
提供产品、安装管线敷设、调试、检测包括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检查与验收,并完整地交付整个监控系统。
各设备质量要求
(1) 摄像机性能优越,在各种条件下能拍摄出各种清晰地画面,夜间能看清物体,所拍图像色彩真实,摄像机具有背光补偿功能、强光抑制功能等。
(2) 摄像机安装调试方便,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保证图像质量,故障率低。
(3) 终端设备具有实时监控、控制、信息记录和回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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