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应急保障方案
篇一:通信应急保障方案(2736字)
一、 总则
1) 目的
制定交城移动通信应急预案是交城移动分公司根据省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分公司统一安排在原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为及时处理数据以及无线设备故障,确保数据及无线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业务,使对网络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方案中界定相关单位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范畴,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面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交城移动分公司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2) 工作原则
(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所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首先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做到依法办事。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在实施应急通信保障的过程中要把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对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在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时,要服从安全保卫部门的指挥,危险消除后再进行应急抢险等工作
(3)财产损失最小化。
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财产安全,确保财产损失最小化。
(4)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根据事件响应级别,在领导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实施相关工作。对外宣传部门要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对外宣传等工作。
(5)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需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确保相关单位的密切协作、快速反应。
(6)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各单位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抓好应急通信保障演练工作,做到常备不懈,平战结合。
实施应急通信保障,要合理调整设备配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于可以预知的高话务冲击
(例如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需提前通过网络扩容、割接等措施来做好提前应对。
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如下类别突发事件时导致网络出现大面积阻断:
(1)因发生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时造成重大通信故障。
(2)数据和无线设备造成重大通信事故;
二、 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保障通信正常,做好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导致网络突然中断的应急,方山移动分公司特成立应急通信保障领导组,具体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1、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交城移动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决定通信畅通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启动和重大事项,协调相互间关系,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
组 长:薛春雷
副组长:李润义
2、成员组:负责交城分公司通信保障组通信保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组下达的各种命令,按需做好网络的应急部署,确保网络质量安全稳定。
成 员:孟国柱 司飞
三、 战备应急通信保障机构24小时通信值班电话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为全面保障通信保障工作,具体工作分两个阶段执行:
1) 认真自查、排除隐患
对核心通信系统、重要通信部位、重要通信设施进行清网排障及安全隐患检查,认真梳理。分析可能影响网络安全运行的关键设备,基站维护负责2.5G设备、通信电源部分的清查,核心设备维护负责核心设备的清查,清查工作含隐患情况,负荷情况,应对的措施,执行流程;关键数据运行、备份情况;数据维护负责数据接入设备的部分备份及启动备份使用的流程,从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灾难备份措施,防攻击、防病毒、防入侵措施,远程维护管控措施研究提出 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及时整改消除网络隐患,做好系统安全备份,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共同配合”的原则。对核心网机房、一干、二干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四防”(防爆炸、防火灾、防破坏、防盗窃),重要单路由点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专业人员要强化运维管理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网络设备例检例测制度,按照相关网络设备的维护规程要求,做好网络预检预修工作,及早将网络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执行故障上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故障,启动应急预案恢复业务的同时,第一时间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漏报。
2) 密切监控、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加强运维管理。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实行7*24小时开机工作制度,严密监控网络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旅游热点服务区域的网络质量,及时处理网络故障和投诉。一旦发生故障,优先保障政府、军队、电力部门、气象部门、重要公共场所、大型游行集会地点等重点区域的通信畅通。
遇到特殊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务必做到反应快速,处理妥当。同时优先确保铁路、民航、电力、金融、证券、保险、海关、税务等八大重要部门的信息系统在公众通信网上所承载的业务传输安全。
四、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1、演练评估
演练评估是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的过程。所有应急演练活动都应进行演练评估。
演练结束后可通过组织评估会议、填写演练评价表和对参演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也可要求参演单位提供自我评估总结材料,进一步收集演练组织实施的情况。
演练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的处置能力、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2、演练总结
演练总结可分为现场总结和事后总结。
(1)现场总结。在演练的一个或所有阶段结束后,由演练总指挥、总策划、专家评估组长等在演练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阶段的演练目标、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等。
(2)事后总结。在演练结束后,由文案组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总结,并形成演练总结报告。演练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成果运用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演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文件归档与备案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演练
组织单位应当将相关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5、考核与奖惩
演练组织单位要注重对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对在演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要求参加演练,或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可给予相应批评。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交城分公司
二〇XX年十月
篇二:应急通信保障实施方案(4871字)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2.1.2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2.1.3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专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3、应急响应
3.1 响应分级
3.2 应急上报和处置
3.2.1 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3.2.2 应急保障任务下达流程
3.2.3 应急保障处置原则
4、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要求
4.1 物资保障
4.1.1 线路物资储备
4.1.2 设备物资储备
4.1.3 物资的应急采购周期要求
4.2 应急通信纪律规定
4.3 应急通信网络维护工作要求
5、应急保障任务的启动和结束
6、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2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6.3 预案生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应急通信保障是指为防止网络正常运行期间突然发生重大通信故障,产生大面积用户影响或对重点大客户业务产生严重影响,而进行的一系列预防性工作,也包括故障发生后,实施高效的调度抢修和恢复业务等工作。为了建立健全分公司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中国电信湖北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随县境内电信公司系统范围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重大自然灾害(汛期、风暴、外力等)、重大通信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2、特殊时期(如国家举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3、特殊和保密通信不属于应急通信保障范畴,执行特殊和保密通信相关规定。
1.4 工作原则在随州电信有限公司、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调、快速反应、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公司成立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小组。
2.1.1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组 长:蔡 军
副组长:郝明学
成 员:刘 旭 李金波 牛建平 李云根 刘绍国 蒋秀敏 黎 猛 贺建平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有关应急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分公司应急通信工作的规则、措施;
(2)全面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自然灾害,重大事件时期的战备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对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遇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并向随州市电信公司和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通信保障实施和进展情况,需要协调的相关事宜;
2.1.2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主 任:郝明学
成 员:刘 旭 李金波 牛建平 李云根 刘绍国 蒋秀敏 黎 猛 贺建平
其主要职责是:
(1)在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通信保障工作具体事务;
(2)及时将灾情和重大事件、通信保障、通信受损及恢复情况向通信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3)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及时将通信受损、通信保障和恢复情况上报市公司、县政府;
(4)按照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指示和要求组织起草、修订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1.3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专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组 长:郝明学副组长:贺建平 刘 旭
成 员:李金波 牛建平 李云根 刘绍国 蒋秀敏 黎 猛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完成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分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以提高冗灾效率,确保网络的畅通。
(3)负责对应急通信设备、车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紧急调用;
(4)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人员和应急机动通信装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事发现场,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配合当地事发局迅速建立重要通信联络,紧急需要时,利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作好支撑和部分替代。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工程和通信恢复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根据对通信设施的破坏性和严重性划分为三级。分类原则为:对用户业务影响面较大或对网络影响较大的为一级异常状态,对用户业务影响面较小或对网络产生一定影响的故障为二级异常状态,其它为三级异常状态。
(一)、一级异常状态:
1、 端局以上(含端局、汇接局、等)业务的全局性阻断;
2、 软交换网络核心设备的单个系统业务阻断;
3、 本地网至某一个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业务(语音和出租电路)全阻;
4、 全国一级传输光缆干线发生10G 以上的系统阻断(承载IP电路的系统除外)和二级传输光缆干线的系统阻断;
(二)、二级异常状态:
1、 本地网小灵通或村通业务5 万用户通信阻断;
2、 一级和二级传输干线(含光缆、微波)通信发生155Mb/s及其以上速率系统及通道阻断;
3、 影响通信的省级IP、ATM、DDN 网管系统故障;
4、 党政军重要机关、与国际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要企事业单位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等相关通信阻断;
(三)、三级异常状态:其它的异常状态。
3.2 应急上报和处置
3.2.1 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1、如出现突发事件情况,各乡镇分局或生产部室中心,应立即向分公司通信值班室报告,同时向各分管部室及分公司领导报告。
2、分公司通信值班室,根据分公司领导及县应急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及时向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并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络。
3、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如下:
(1)对于一级异常状态,相关责任单位应每小时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异常状态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向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在一日内上报简要书面报告,三日
内上报专题书面报告。
(2)对于二级异常状态,相关部门应每小时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相关责任单位应每小时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异常状态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向分公司通信值班室在二日内上报专题书面报告。
(3)对于三级异常状态,相关部门应每四小时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异常状态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应二十四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
4、上报内容及要求:异常事件的报告原则一般是逐级报告,但特级事故可越级报告。若报告对象出差在外或未联系上,应报告到相应副职。上报内容包括:
(1)发生异常情况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通信程度、正在采取的应急抢修措施等。
(2)报告情况要及时、准确,并根据异常状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对上级指示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传达,认真执行。
(4)为了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发生后的处理和通信恢复情况,应定时将处理情况向值班室汇报。定时汇报的内容包括:各级领导到达现场情况、抢修队伍、人员、应急通信车辆到达现场情况、抢修方案、通信恢复情况、需要上级协调处理的问题及需要汇报的其他情况。
(5)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3.2.2 应急保障任务下达流程
1、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紧急会议,对下列问题进行决策。
(一)实施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处置应急通信基本预案,对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实施集中统一领导。
(二)针对异常情况,决定具体的应急通信实施方案及是否派出抢修队伍。
(三)决定是否要求随州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援。
(四)直接向随州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或要求通信值班室向上述机构报告重大灾情和重大事件。
(五)参加上级组织的重大事件会议。
(六)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全公司发出进入紧急状态的通知。
2、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各司其责,迅速有效地组织处置应急通信工作,并将本部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组长,各通信生产岗位应加强值班和报告频次,以便领导小组掌握情况决策指挥。 3.2.3 应急保障处置原则
1、通信保障及抢险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确保党、政、军指挥机关通信畅通。具体保障顺序如下:
(1)首长专线;
(2)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信电路;
(3)党政专网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人防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5)地震、防火、气象、水利等部门租用的与地震、防火、气象、防汛有关的电路;
(6)银行、证券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部门电路;
(7)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2、为保证应急通信需要,电路调度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做到迅速、准确、安全。
(一)在本县范围内的电路调度由客户保障与支撑中心直接下令调度。
(二)本地网范围及跨网调度应迅速向随州市公司发出请求,在随州市公司及业务领导局的领导和协调下调度。
(三)对随州市公司下达的调度令应立即配合调度。
(四)各电路调度均可先口头通知,边调度边办手续。
4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要求
4.1 物资保障
为保证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分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机动通信设备、器材必须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4.1.1 线路物资储备
(1)用于线路应急通信保障的应急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启动电池充足,储油在油箱容量的3/4以上;
(2)光电缆熔接设备、测试仪表必须电气性能完好,无故障;
(3)附属器材、插件、与外部相连的缆线(光缆、信号电缆、电力电缆)齐全、完好,并定位放置;
(4)各设备箱定位放置整齐,标签指示明确,方便应急使用;对分公司仓库库存线路应急物资实行最低库存标准,库存标准见附件一。
4.1.2 设备物资储备
下列物资应列入设备物资储备范围:
(1)用于设备应急通信保障的应急车辆;
(2)各专业(包括交换、传输、数据、电源、PHS、村通等)备用电路板、线缆、电源保险、电源模块等;
(3)各专业测试仪表、终端、插件以及各专业应急电路、网络资料等;
(4)用于应急通信联络的车载移动电话以及各单位应急联络电话、传真等。
4.1.3 物资的应急采购周期要求
600对以上大对数电缆、24芯以上通信光缆应急采购周期为12小时。
4.2 应急通信纪律规定
(1)为及时掌握重大灾情和重大事件情况,领导小组成员、通信值班室、各抢修队负责人,应配备移动通信工具(除小灵通外可加配移动手机);
(2)应急通信保障期间,各单位应保持高度警戒,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有事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妥善安排好代理负责人。
(3)各中心和专业小组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现场指挥应急调度;
(4)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及时上报阶段性任务执行情况,使上级及时了解进展情况,便于决策。
4.3 应急通信网络维护工作要求
(1)应急通信保障期间,各单位应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线路的全面预检预修工作,发现故障和隐患一定要及时排除,不能解决迅速上报,及时安排技术支持。
(2)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各专业的应急调度预案、话务控制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保证应急通信期间设备安全运行,通信畅通无阻。
5 应急保障任务的启动和结束
1、临近应急通信保障时期前一周,分公司客户保障与支撑中心以部门传真通知方式启动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工作(需要明确是否需要封网)。
2、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启动后,各单位执行应急通信保障各项规定。
3、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完成后,分公司客户保障与支撑中心以部门传真通知方式取消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网络运行纳入日常运行管理。
4、突发重大通信故障后,立即启动各专业应急预案。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负责管理和更新,由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上级的命令和指示启动。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报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小组批准。
6.2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制订,由分公司客户保障与支撑中心负责解释。
6.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篇三:国家通信保障应急方案(4622字)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国家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本预案指导全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地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国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设立,市(地)、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由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会同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设立,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发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副部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
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p#分页标题#e#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市(地)内2个以上县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县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 预警监测
通信主管部门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
3.4 预警通报
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Ⅰ级预警。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确认、通报Ⅱ、Ⅲ、Ⅳ级预警。
3.5 预警行动
经领导小组核定,达到Ⅰ级预警的,启动Ⅰ级预警行动:
(1)通知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
(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领导小组核定未达Ⅰ级预警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相关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Ⅱ级以下预警信息,由相关地方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采取相应级别预警行动,并将重
要情况及时上报。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Ⅱ、Ⅲ、Ⅳ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Ⅰ级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相关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相关市(地)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相关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则7.1。
启动Ⅰ级响应后,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指挥联动、信息报送、会商、通信联络、信息通报和发布等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4.3 Ⅰ级响应
4.3.1 启动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领导小组确认后,启动并负责组织实施Ⅰ级响应。
(3)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4)事发省(区、市)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5)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3.2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报送信息。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信息分析汇总,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4.3.3 决策部署
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及国务院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协调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的调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
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向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相关单位接收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展开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p#分页标题#e#
4.3.4 现场指挥
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以事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指挥为主的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3.5 应急结束
(1)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向领导小组提出Ⅰ级响应结束建议。
(2)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宣布Ⅰ级响应结束。
(3)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可参照Ⅰ级响应行动,由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在应急预案中规定。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支援。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5.3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领导小组和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实施。
5.4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
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以满足国家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6.2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具有专用通信网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
6.3 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证通信保障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抢修现场,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
6.4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事发地煤电油气运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本地区难以协调的,由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协调。
6.5 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保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的及时到位,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力量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6.6 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部门参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7 附则
7.1 启动条件
7.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p#分页标题#e#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置能力的。
7.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 公众通信网省(区、市)内干线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区、市)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地)级处置能力的。
7.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市(地)级网络中断、市(地)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市(地)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县级处置能力的。
7.1.4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县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级通信主管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本预案的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预案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及演练。
7.4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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