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根据公司《6S管理制度》,为了更好执行6S管理规定,明确评比标准及考
核流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2、 组织
2.1成立专门6S评比委员会,由各委员对各责任区进行考核评估。 2.2委员由6S推进委员会选定,因人员调动离职等原因造成流失,由总干
事提出续任人选交总指挥批准。原则上,各责任区责任人为评委,再从其余非责任区中选定若干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职员共同担任评委。
3、 评比方式及评委
3.1根据《6S管理制度》,每周进行评比,如遇节假日不足3个工作日则取消这周评比活动。
3.2评委由各责任区责任人与独立评委(非责任区责任人)组成,对责任区进行考核评估:
由总干事负责每周随机安排各责任区责任人负责评比的责任区,在一周内评委自行安排
某个时间段进行评估,评估次数标准为一次,如超过一次则最后得分按平均得分计算。
由独立评委组成复核小组,另行单独进行评比,评比活动由总干事组织。
当周得分为责任人评委及独立评委评分总和。
责任区责任人评委未按照要求对安排的责任区进行评估,则该评委承担相应惩罚责任:
取消该评委所在责任区当周得分,得分改为以当周其余责任区最高问题点为计算基数,再加罚20%问题点。如遇因工出差或请假,则不按此处罚。
3.3两个评委小组进行评比的时间尽量不安排在同一时间,且每周进行评比的时间不应固定。遇特殊情况无法错开时间,允许安排同时进行评比。
4、 评分办法
4.1评比时,采用每个责任区总分为100分制。由小组评委同时到各责任
区检查,每发现一个不符合评比标准的地方(以下简称“问题点”)扣1分。责任区该周评比得分=100-所有评委(含两批评委)发现的问题点总和。
4.2排名
每月根据4.1计算出月得分并据此排名。 5、 评比标准(详见附件:各责任区6S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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