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开悉
副组长:段 琳、汤 健、陈四清
成 员:李吉林、杨平波、曾爱青、刘建秋、曾建辉、刘胜辉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__届本科学生从20__年2月28日至20__年5月6日共10周时间进行毕业实习。
三、实习基本要求
我院大部分学生由自己选定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的老师会与学生单个联系。集中实习的实习要求由实习老师具体布置,下面的要求都只针对分散实习情况。
1.学生开始实习后一周内,必须将《湖南商学院学生实习反馈表》(表格由学生在教务处教学资源网下载)寄给刘胜辉老师(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0205),过期不寄者不予计算实习成绩。学校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2.实习的学生每14天必须与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兼任实习指导老师)联系1次,介绍实习的基本情况。
3.实习期间应抓紧时间完善毕业论文,与指导老师通过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保持联系,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监控,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多与学院就业专干刘胜辉老师()联系,学院相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发布在会计学院就业博客上,请多关注。
5.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应请实习单位在《湖南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上做出鉴定(一式两份,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此外,还需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格式规范见院教务处网站 “教学资源”栏目)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需内容充实,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
6.返校后,请各班学习委员填写好本班的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并以班为单位将实习反馈表、实习周记、实习单位鉴定表(一式两份)、实习报告等实习资料交刘胜辉老师,过期未交者不能取得毕业实习成绩,将不能按时毕业。
7.实习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时间为五一节放假结束后的第一天(5月7日前),未经院领导批准,推迟返校三天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或实习报告的评审一律安排在下学期进行,推迟毕业。
8.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实习工作。实习期间,学院将派出检查小组到学生较集中的实习点了解、检查实习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9.毕业实习用的各种表格和学校的实习要求都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0.学生在实习期间,请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注意出入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不能由于就业心切而上当受骗,切记勿陷入传销骗局。注意和班主任老师、班级干部保持联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