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保安服务总公司分公司
甲方派遣乙方人员(名)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系统工程操作培训,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培训合同。
一、培训目的和时间:
1、甲方为加强消防系统工程操作能力,为培养优秀的保安人才等,决定委派乙方(名)到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系统培训。消防培训的目的在于使乙方掌握或提高消防专业知识与技能,以适应甲方的消防安全生产需要,更好地为甲方服务并作出更大贡献;
2、培训期间,由甲方出资安排乙方进行培训内容,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完成消防培训的目标任务。如乙方在培训期间拒绝参加培训训练或未完成最低必要培训时间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培训所负担的费用偿还给甲方,(即每人元的培训费共计元);
3、乙方受训人员保证在培训期间及今后在甲方任职工作时不仅主动积极地向自己的下属及同事积极传授通过培训所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充分发挥消防培训的经验成果,为提高甲方的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而坚持不懈努力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受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所有法律与法规,遵守甲方和甲方的相关机构的规章制度。如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自负法律责任;如有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的情况,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2、因乙方受训人员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时,甲方需开除乙方受训人员时,乙方需赔偿该经济损失及照价赔偿本次培训费用,每人培训费元,其他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赔付;
3、乙方必须保证所受训人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服务,如不能完成,按每人培训费元给予赔付违约金。
三、乙方受训人员:名:、
四、乙方受训人员合同签订: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甲方及甲方的相关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鉴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 方:(盖 章) 乙 方:(盖 章)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保安服务总公司 分公司
电 话:
电 话: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