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博斯坦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扎实有效推进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为博斯坦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经双方协商,博斯坦乡人民政府与 村委会签订201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基本指标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以上;
2、长效避孕率达78%以上,出生人流比有所降低;
3、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5、国家级采用政务信息年内不少于1篇,自治区、州级采用政务信息每季度各不少于1篇。
二、工作指标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原则,继续坚持“四线”考核,加大对党政线考核的力度,继续坚持“三为主”(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经常性工作)的工作要求。
(二)组织协调工作
1、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措施办法,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2、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倾斜和支持。
(三)统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加强对人口个案信息的日常监控和质量核查,坚持数据质量月核查月通报制度,切实提升人口信息数据质量。
2、建立完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出生人口的统计,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工作。
3、结合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系统应用,积极探索建立《生育服务证》和《光荣证》网上申请、办理、审批、查询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4、广泛开展基层信息化工作人员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培训工作力度,培训重点放到村级,全面提升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操作和应用。
5、开展信息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现用各类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各项应用指标要求见附表)。
(四)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对“单独两孩”和“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舆论引导,着力加强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关心关爱女孩和选树典型事迹的宣传。
2、着力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将基层人口文化阵地宣传内容融入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完善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指标达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评估标准。
(五)技术服务工作
1、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标准化要求,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工作,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评估率达100%。
2、提高药具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不断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确保自治县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复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基础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生育、和谐、健康幸福为主题,开辟和实施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谐幸福家庭创建率达60%以上。
2、围绕自治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农牧民生殖健康、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项目。
3、积极引导和鼓励计生家庭开展和参与多类型、多项目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多渠道提升计生家庭致富发展能力,对于计生家庭参与率超过75%,并且实现贫困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其它计生家庭经济收益明显提升的项目点,县人口计生委将采用“以奖代投”的形式给予支持。
4、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在切实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争取各计生成员单位完善制定更有利于计生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并注重做好与现行各项普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吸引力。
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率达95%以上。进一步强化乡镇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网上行政审批和异地办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水平。
6、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阳光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坚决杜绝因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服务”,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抓好“四评”活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7、切实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不断加强项目的实施工作,通过项目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注重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协会建设,流动人口聚集地建会率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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