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胡
性别:男
年龄:37岁 身份证号码:
民族:汉
家庭住址:xx市XX县
通信地址:xx市XX县
联系电话:152XX199827
被申请人:xx市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制
单位地址:xx市XX319号
法定代表人:肖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肖 总经理 电话:
邓 经理 电话:
办公地点:xx市路32号
证明人:唐 电话:
住址:xx市XX镇
职务:施工工地带班员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柒仟元(¥:7000.00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捌仟元(¥:8000.00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23天和出院后30天专人护理(共53天150元)费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7950.00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7个月工资(3600元/月)贰万伍仟贰佰元(¥:25200.00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叁仟元(¥:3000.00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胡因工伤事故总费用伍万壹仟壹佰伍拾元(¥:51150.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胡,现年37岁,男,汉族,职业电焊工。住本市XX村。于x年4月受聘于xx市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金刚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与大瑶分厂,以及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负责。
x年11月7日上午9时左右,本人在金刚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xx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23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213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于x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金和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网查打印)
3、被申请人公司企业代码证(网查打印)
4、证人证明书(复印件)
5、申请人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申请人:
x年 6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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