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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来源:画鸵萌宠网

  为推动诚信宣传,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咸宁市质强办《关于在全市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咸质强办文〔20xx〕8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商务局于9月11日至9月30日在各辖区内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部署,积极推进

  围绕“弘扬诚信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我市各县市商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市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市场秩序科为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活动的开展。

  二是制定并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了活动方案,保障各地宣传周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按照“文字精要、灵活多样、图文兼顾、通俗易懂”四项要求,精心准备各类宣传资料,并配合当地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务诚信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商务局联合多部门参加了当地政府组织的20xx“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宣传启动仪式,并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直销、成品油、药品流通、商务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等政策法规;并现场向公众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警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办事指南》、《追溯系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肉菜流通追溯流程示意图》等宣传资料;向公众展示本地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及成效,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增进公众对追溯体系的认识,提高公众对追溯体系的感知度。

  二是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

  1、通过走访调研方式,主动向预付卡发卡商户宣传单用途预付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答疑解惑,动员、督促、指导合规发卡;并在咸宁市商务局官网向全市发卡主体发布预付卡备案公告,告知发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商务部门进行预付卡备案登记;同时建立了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利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广播电台、电视等新旧媒体以及各种渠道,向广大民众多次发布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警示,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2、深入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酒店等重点企业,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20xx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暨食品安全知识、成品油、药品流通、直销行业等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开展“诚信商家”、“文明标兵”评选活动,强化企业行业自律力度,建立行“诚信商家”、“文明标兵”评选管理长效机制,树立诚信企业标杆,让诚信守法企业利益得到最大化,加快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程;鼓励商贸企业结合“10.1国庆节”开展线上线下信用消费商品促销活动。

  3、组织家政企业进行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的录入与培训。

  截止目前,我市商务系统共参与宣传784人次,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展示宣传板24个,开展现场咨询达1110人次,媒体报道6次,传统新闻媒体宣传18次,“两微一端”媒体宣传达6200余次,宣传覆盖人数达64200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集中整治,构筑堡垒

  在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我局联合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安全生产、药品流通安全生产、直销行业等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直销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在中秋、国庆期间,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5家外资企业、4家内资企业、共24个服务网点开展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逐一排查直销服务网点是否已通过审核并备案,服务网点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规销售问题,并对每家网点经营法人进行现场约谈。截止目前,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员42人次,辖区内正常经营的服务网点未发现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药品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根据药品流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截止目前,在检查的7家药品流通企业中未发现行业重大安全隐患,且各企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检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三是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商务局对辖区内发卡主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发卡主体工商登记、财务报表、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发卡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符合备案条件而未备案的发卡企业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备案。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对本年度已引起消费纠纷的发卡主体进行重点整顿,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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