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为全体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能、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清晰明确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欢迎就公司事务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各类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开支,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注重个人仪容仪表,形象健康自然,按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注意公共形象,讲文明讲素质。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一条工作上服从领导,同事之间彼此配合,生活上大家团结互助,关爱互敬。
第二十二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到尽职尽责,尽善尽美,不拖沓、不推卸,做到精神饱满,干劲十足。
第二十三条对待客户要有服务意识,做到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待人接物要讲礼貌、懂礼仪。
第二十四条做到爱惜公物,合理使用,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五条坚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精通业务。
第二十六条做到积极进取,保持身心健康,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多做贡献。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为实现公司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前台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十八条公司前台直接展现着公司的第一形象,是公司的重要窗口,也是公司内外沟通的桥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是前台管理的核心要求。
第二十九条前台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打开门窗、办公设备、照明设施等。
第三十条接待来访时。需明确访问对象、访客称呼、是否有约,根据需要带入会谈房间;公司领导的客人经核实后,带进指定的房间、奉茶倒水。如暂时不能接待,则请客人稍坐,并说明情况。
第三十一条及时接听电话,耐心解答,如遇到不能解答的,应转接相关人员接听。通话结束一般应待对方先挂电话。
第三十二条前台人员负责联络快递人员寄出物品,对收件进行登记并分发。
第三十三条做好公司饮用水、纸巾、纸张、杯盘、茶具、清洁工具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监督办公室环境卫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做好报刊杂志管理。及时更新报刊阅览夹,做好废旧报刊杂志的收集工作。
第三节文件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正式文件由行政部负责起草。文件形成后,由公司领导批准发布。属于秘密的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三十六条文件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通知、公告、请示、报告、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部门需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的,须经领导同意后由行政部按发文流程负责行文。
第三十七条外来的文件由前台文员负责签收、登记。签收后应及时报送,不得积压迟误。
第三十八条外来文件需批示处理的,应由前台文员报请公司上级领导批示处理意见。
第三十九条机密文件复印、传真、扫描和借阅,均须得到公司领导许可。
第四十条文件的立卷存档。立卷存档文件范围包括:公司重要通知、公告、汇报;领导重要发言材料、先进事迹、重要活动宣传材料;建筑图纸,设备资料,财务报表,人事资料及外来重要文件等。
第四章印章证照管理
第四十一条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等印章;公司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财政登记证及其它证件。
第四十二条公司印章由公司领导管理,或交由指定人员管理。
第四十三条行政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单独或协助办理证照的申报、注册、年检、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相关文件和材料由公司领导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四十四条公司印章、证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需使用、复印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四十五条公司印章、证照须避免丢失、损坏,要明确保管人员。如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及时办理挂失、作废和补办手续。
第五节办公物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办公物资包括一般低值易耗物品及高值办公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购买、登记入库、发放、管理。
第四十七条办公物品采购。经部门主管同意,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专人负责购买。
第四十八条办公用品、设备均须做好台帐,明确使用人或保管人。
第四十九条办公设备应合理使用,注意维护保养,保障办公的正常进行。若有故障需检修的,应由行政部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第五十条存放办公用品的房间、储物柜钥匙由专人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办公物品损坏、报废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节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二条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由合同经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初步接洽、商谈,合同由行政部起草或初审,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签订。
第五十三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对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授权书。
第五十四条凡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第五十五条合同签订后,涉及公司收付款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将合同送至财务室,会同财务室按公司领导指示的时间、方式、价款进行收付。
第五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生效合同对外付款。无合同、合同未正式生效、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账号不一致的,财务在请示领导以前,不得对外付款。
第五十七条合同用章、合同文本由公司领导指定人员保管。
第五十八条签订虚假合同的、利用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予以处罚,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节会议管理
第五十九条会议类型。会议一般有部门例会、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对外会议等。
第六十条召开部门会议的,一般在周一举行,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由部门主管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门主管、部门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安排本周部门工作等。
第六十一条召开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的,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主要内容为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经营路线,解决经济问题;公司大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一般为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参加人员视情况而定。
第六十二条召开对外会议的,一般由行政部门组织,由公司领导主持,或由上级部门组织和主持,行政部做好协助工作。
第六十三条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达;携带必要记录工具;会议开始前,应尽量把手机铃声调为震动,尊重他人,尊重会议;会议发言须文明礼貌,避免语言粗俗,更不能语言攻击。
第六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做好会议前后的各项后勤支持工作。
第八节安全与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涝、防止人为破坏、责任事故等。
第六十六条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应组织安全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由物业部门负责。
第六十七条安全保卫人员因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岗位责任和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持经常性,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十九条公司保密规定。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不能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商业谈判中的事项;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5。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七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拷贝秘密文件、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谈论。
第七十二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得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开除,构成商业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节车辆管理
第七十四条公司车辆应为业务开展做好服务,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七十五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保养,须事前向公司领导申请。
第七十六条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人员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类资料交行政部存档或者直接由驾驶人员保管。
第七十七条驾驶人员应注意合理使用、勤加养护以及减少开支。
第七十八条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带情绪开车、有故障开车,避免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
第七十九条外单位或人员借用车辆,应事先得到公司领导许可,私自借车的,若发生意外情况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即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八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岗位编制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由公司领导决定或变更。
第二节招聘录用
第八十三条招聘原由。为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增加人才储备;因业务扩充需扩大编制、增加人员;人员异动,需进行人员补充。
第八十四条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能者上,庸者下。
第八十五条招聘流程。(一)确定人员需求;(二)由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三)筛选人员面试;(四)面试;
(五)综合面试意见,得出是否招聘结论;(六)面试满意的,通知入职。
第八十六条招聘人员。(一)内部招聘:员工可自荐、部门推荐,最终由公司领导决定;(二)外部招聘:可以通过网上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形式进行。
第八十七条初步甄选。根据求职人员的资料,以及岗位要求进行甄选,从中选出面试人员,通知面试及要求。
第八十八条面试要求。(一)面试时间合理安排,面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布置好场所;(二)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进行面试,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行政部进行第一轮面试,由公司领导进行第二轮面试;(三)面试时要从求职人员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个人性格等多方面进行了解,综合判断;(四)查验面试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证书,收集资料、证书复印件。
第八十九条面试合格的',由行政部通知其入职并告知注意事项,如提交个人免冠寸照2张。
第九十条正式录用后,由行政部做好相关人事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及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第三节试用与转正
第九十一条试用期限。求职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其试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十二条试用期解聘与离职。试用期内员工有违规行为、能力明显不足或其他原因可予以解聘;员工提出离职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十三条转正。员工试用期期满后向部门主管提交《转正申请书》,申请转正,由部门主管进行评估,再将评估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十四条转正后,由部门主管将工资调整、社保办理等情况分别通知财务和行政部。
第四节薪资待遇
第九十五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九十六条薪资构成。员工薪资由工资和奖金组成,奖金根据个人表现、企业经营情况发放。员工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方面构成。
第九十七条薪资发放。公司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相应调整,发放时向员工出具工资条,并由员工签收。
第九十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
第五节考勤规定
第九十九条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条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安保人员实行倒班制,即三班倒或两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时或12小时;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天7:30至11:30 13:30至17:30。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打卡或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打卡或漏打卡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一百零二条员工应按时上班打卡,迟到10至30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30元/次。
第一百零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一百零四条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一百零五条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一百零七条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一百零八条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
第一百一十一条年休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计。
第一百一十二条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加发补贴,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国家规定发放。
第六节考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考评分为月度和年终综合测评,考评结果与员工工资奖金和职务升降挂钩。月度考评中,普通员工月工资中的100元,部门主管月工资中的200元,为绩效浮动工资。
第一百一十五条考评分为员工自我评分、部门评分、公司领导评分,其中公司领导评分为最终评分。考评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第一百一十六条考评指标,主要考评员工工作态度、工作成果、执行能力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A级(优秀)、总分80分(含)以上为B级(良好)、总分60分(含)以上为C级(及格)、总分60分以下为D级(不及格)。月度考评成绩为A级的浮动工资加发50%、B级加发20%、C级的正常发放、D级的扣发50%;年度测评成绩为A级的年度绩效奖金加发20%、B级加发10%、C级的正常发放、D级的扣发20%。
第一百一十八条绩效考评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七节培训与发展
第一百一十九条为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二十条培训内容与类型。公司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培训一般有入职培训、专业培训、理论培训和综合培训等,根据公司实际推行和开展。
第一百二十一条培训职责。培训由行政部及各部门主管负责,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和信息。
第一百二十二条内部培训:根据培训需求,由行政部及部门主管负责制定计划、制作讲义,科学安排培训时间。
外部培训:需要专业讲师培训的,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由行政部进行联系和安排。
第一百二十三条培训要求。培训应严格对待,不得马虎应付,培训要保质保量,注重培训效果。
第一百二十四条培训方式。包括:会议传达、现场剖析、标兵示范、情景模拟、专题讨论、观看视频、举办比赛、户外训练等。
第八节辞职辞退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为规范员工辞职、离职及公司辞退操作程序,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员工试用期需离职的,须至少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转正后需离职的,应提前15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工作移交及相关手续。
第一百二十七条具体流程:员工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递交公司领导,最后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准予辞职的,部门主管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办理包括终止保险在内的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通知财务进行工资结算。
第一百二十八条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以下人员: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职、以权谋私,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多次考评不及格,经调动工作又不能胜任或不愿调动的。以上情况辞退的,公司不予经济补偿,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九条部门主管建议辞退员工的,应当说明辞退原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批准的则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膳食管理规定
第一节食堂管理
第一百三十条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营养丰富、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设立职工食堂,专门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食堂财产归公司所有,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每月基本做到收支平衡
第一百三十三条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做到日清月结。
第一百三十四条财务核定一定数额备用金为食堂周转金。食堂采购根据就餐人数、标准采购,经验收后签字入帐。
第二节就餐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每天提前通知或订购就餐数量。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就餐,须及时通告行政部经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制定就餐时间:
早餐:7:50—08:20
午餐:11:50—12:20
晚餐:18:00—18:30
第一百三十七条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无毒无菌。
第一百三十八条对饮食加工器皿,注意使用安全,消除事故隐患;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中毒
第一百三十九条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要求、意见,积极改进食堂或外订工作,公司对每月用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月度用餐统计表。
第六章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百四十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一百四十三条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电量大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私接电路。
第一百四十四条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第一百四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赠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和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
第一百四十八条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进排除事故隐患。
第一百四十九条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
第一百五十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及进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第一百五十一条水电等费用在公司规定的额度内由公司承担,超过额度的由员工自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百五十二条本管理文件的修正、解释、施行以及作废由公司领导层决定。本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一百五十三条本管理文件自公司领导正式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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