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在众多陋习中位居首位。在车站、广场或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地面上的斑斑痰迹便是有力的证据。这些可恶的痰迹严重污染了环境,玷污了城市形象,无形中影响着市民的身心健康。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有钱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随地吐痰,执法人员上前制止并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开具了一张50元的罚款单。此人出手大方,顺手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说道:“别找了,我再吐一口”。对这则报道,我感触颇深,因为这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制止社会一切丑恶行为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每个公民都应有这样的社会责任感。
对随地吐痰等与社会文明不和谐的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罚款最为常见,当然能够暂时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得到制止。但要从“让我这样做”到“我要这样做”是一个质的飞跃,不能从根本上铲除这种不文明现象。实践证明:文明是罚不出来的,只有从自己的陋习中付出代价,才有可能使其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反省、从而弃“耻”扬“荣”。
我认为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二是要明确主体单位。授予其制定出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权,并进行有效地实施。三是让制定出的法律法规借助媒体广泛宣传,有必要印制一些关于文明市民公约的小册子免费发放,营造一个良好的公民教育氛围,让公民积极参与进来。
显而易见,建造文明、美丽、和谐、平安的城市不仅要有相应的条例,公众积极的参与更为重要,还要让在提升执法者素质的同时全面提升市民的素质。多管齐下,才能使公民逐步从心理上厌恶并摒弃随地吐痰这些不文明的行为。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像随地吐痰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就会得到有效遏制,充满活力的社会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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