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是我校“四个育人”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大学生科研思维、创新思维,对大学生综合能力提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双一流”建设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学校教务处统筹规划,自20xx年始,加大对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数量、经费支持力度,并制定了《云南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拟通过每年多次申报、多类型项目申报、增加经费资助等措施,让更多的本科学生有机会得到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实践,从这些训练、实践中得到提升,为今后继续深造、创新创业及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我校每年度的全校性创新创业项目共有4次集中申报时间,其中第一次申报人文社会科学调研类项目。第二次集中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逐级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三次集中申报文化创意创业类项目。第四次集中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自由探索类项目。针对以上这四类项目同时规定:鼓励低年级学生申报。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每名学生当年内最多只能主持申报一项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的各类项目。项目负责学生申报时累计主持和参与的上述四种类型未结题项目不得达到两项(含)。已立项的项目不得在任何项目中重复申报。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落实“科研育人、实践育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进一步健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院级四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展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外的创业项目选育、孵化和初创环节,完善“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创业项目孵化——实现初步创业”全链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形成一批内容有创新、技术有突破、模式较新颖、商业可持续的创新创业种子项目,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二、立项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省级立项项目将向报名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倾斜(请在附件3汇总表中填写清楚)。
三、申报范围
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项目申报,鼓励低年级学生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人数为2—6人,学院不限,专业不限。其中20xx级学生只能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申报每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项目人数超限的将自动剔除。
学生可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学院指定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云南大学在编教师,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科背景或科研经历。为保证项目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本次最多只能指导3个项目。
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对于跨学院组队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项目所在单位,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四、执行年限
立项的校级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按一年时间进行进度安排。要求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之前必须结题。项目组成员特别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需报学校同意(对最终遴选为省级、国家级的项目还需报省教育厅同意)。
五、遴选及经费资助
申报流程为: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学院评审并推荐,教务处复核遴选并公布立项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完成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经研究,按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0.5万元/项(省级1.0万元/项,国家级1.5万元/项)。校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每类均0.80万元/项(省级1.5万元/项,国家级2.0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申报项目须提出有创新创业价值、难度适合、工作量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可以完成的目标,并制定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或推荐省级获国家级项目的将根据遴选结果另行通知,调整研究内容及预算标准,修改申报书。
六、各学院推荐名额
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考虑到各学院实际情况,本次申报的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各学院不定限报名额,请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健全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提供保障,积极申报,并确保实施成效。
学校将从本次全校申报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一定比例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各单位评审、推荐时认真把关,择优推荐,且填报单位推荐汇总表时需要按照优先顺序给出排名。
为了确保立项项目完成质量,自20xx年开始,凡因各种原因发生项目终止、项目延期的学院,将根据其上一年度评审结果中项目终止、延期项目数在当年申报推荐立项的项目数基础上自动扣减相应级别的立项数。
七、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组织项目评审、推荐,并务必于5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远楼210,电话:65031)。
2、各推荐项目的“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电子版一式一份。
3、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八、其他要求
1、申报书中所属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请根据申报通知,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xx年)”中两位、四位学科代码所对应的学科名称填写,不要填代码。
2、时间安排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内。
3、本《申报书》A4纸单面打印,各单位或学生可以从云南大学教务处网站本申报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但格式、内容应与原件相同。
4、教务处不再收纸质版申报书,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项目组在学院评审会之后需根据学院审核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并将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核意见及相应签名等信息录入到电子版申报书后再交到学院教务室,由学院教务室统一提交到教务处(评审时的纸质版申报书由学院留存),未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不完整的在复核时将不予立项。
5、教务处已经建立了一个“云大大创沟通群”(一些相关事项会在群里通知、解答,请各项目负责学生加入,相互交流。获推荐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网上申报消息也将会通过此群发布,通知填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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