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平邑县东城区中医院新住宅小区住宅楼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平邑县东城区中医院新住宅小区所选中的住宅楼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此楼为待建新建,楼层定位为1#楼二楼最西家,面积为167平方米左右。甲方已交房款25万元,交款名为毛彦萍(乙方的侄女,中医院职工)。
三、在此合同签订之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金26.8万元人民币。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此楼房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楼房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后续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以乙方名字办理房产证及贷款手续等各项事宜,后续事宜如果需甲方协助,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若反悔则必须承担诉讼时此楼房的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赔偿给对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对于本协议,毛彦萍作证并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对此楼房放弃一切权利。如果以后国家或医院给本小区职工住户补助或福利,由乙方无条件享有。
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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