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难的快速反应实力,刚好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站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平安管理条例》、《重大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电站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时适用本预案: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难。
4、地质灾难。
5、上游水库溃坝。
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务。
7、斗争或恐怖事故。
8、其他。
四、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自身健康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阔人民群众的才智和力气,建立科学、高效的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实力和应急工作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把预防洪水灾难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料、预警、预防工作。把一般洪水灾难的预防和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依法规范,坚决处置
洪水灾难发生后,要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决处置,严防灾难进一步扩大。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人员和工程平安为原则,听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根据条块结合、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乡镇、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发挥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讲求救灾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机构之间实现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五、预案启动
本预案由电站平安生产管理负责人确定启动实施。
六、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由电站法人代表任总指挥,电站平安生产管理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其他有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
(2)指挥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恳求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3)刚好了解驾驭汛情、灾情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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