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餐饮销售,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全员营销,从而提高餐饮营业收入、增强赢利能力,现对餐饮销售提成方案做出以下规定:
一、婚宴、宴会预订
指酒店员工(管理人员)介绍客人来酒店预订或客人报服务员(管理人员)姓名预订宴席、在5桌以上8桌以下含8桌(每桌提成5元)。8桌以上15桌以下含15桌(每桌提成8元)。15桌以上30桌以下每桌提成10元。此提成方案执行范围:酒店所有员工。
二、包厢预定
指酒店员工(管理人员)主动联系客人来用餐,或客人主动找某位员工(管理人员)订餐,不包括客人打电话到迎宾台所做的预定。每间包厢的提成比例为消费额的1%
三、餐厅员工推酒水提成
提成比例参照酒水提成表,各包厢服务员每月上交酒水相关对奖物件交由部门核实后给予统一发放提成。
四、员工主动向客人推销储值卡,客人充值成功后,该员工将获得充值金额2%的提成。
五、相关规定:
1、主要数据来源:由迎宾员登记每天上座包厢数、人数、时间、及预定人员姓名后交营业经理签名确认。
2、宴会预订必须如实、准确的进行业绩登记,要求在前台登记本上必须详细记录客人的资料和销售人员的姓名,不允许事后对业绩进行补录和更改;
3、营业经理负责运行流程的监督和检查,有义务根据客户资料对销售人员的业绩登记进行抽查式电话回访,但是要注意措辞。
4、如发现有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每次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并在酒店范围内进行通报,酒店不给予任何补偿;
5、发放时间每月5号进行发放。
6、此制度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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