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服装设计开发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委托事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公司员工制服设计制作项目进行设计开发工作。
二、 委托设计工作内容:
1、服装设计
2、服装制版
3、服装样衣制作
4、服装批量制作监督
三、 委托设计费用:
1、甲方于收货后一次性付款设计费2800元用给乙方(贰仟捌百圆整)
2、由于制作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详细内容见甲方与生产厂家合同。
四、 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设计制作时间:20xx年7月20日-20xx年9月20,9月20日交货。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则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设计过程中乙方需先将设计方案当面交与甲方协商核准,之后监督厂家制作样衣,交与甲方协商核准,然后进行批量生产。
3、如有特殊原因影响工作进程,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联系甲方协商。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并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终止当次合同,其全额费用依然需要支付。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则无法获取任何报酬。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设计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的需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有义务在每次设计前根据设计款式的数量与乙方商定工作时限。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需要,在一个月内与甲方进行当面交流,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乙方在甲方未提及工作时限的情况下,有义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设计。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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