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目标,以圩镇建设为龙头,以示范村创建为重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每个乡镇分别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按照“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建设要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动全县“五美”乡村建设。
1、推动产业兴旺。各乡镇示范村应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培育1个以上特色明显、规模较大和效益显著的优势主导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壮大产业规模。落实惠民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五黄一白”特色产业,稳步推进油茶、白莲、烟叶、生猪等种养业发展壮大。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农业招商,推进黄鸡、生猪等畜禽现代化屠宰加工和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和高端产品、终端产品比重,增加农业产业效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产品供销渠道。加大品牌宣传,打响富硒农产品品牌,组织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确保农产品能产能销,取得较好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蔬菜办、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2、建设宜居家园。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理念,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从项目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做好村庄管护、设施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示范带动全县村容村貌提升。坚持规划先行。摸清村庄底细,科学村庄分类,高起点编制村庄规划,突出重点和特色,提升村庄品位,建设一批产业新村、文化新村、生态新村和乡村休闲旅游新村。加强建房审批、建房监管、建筑风貌管控。完善基础设施。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重点抓好村庄道路、改水、改厕、改沟、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紧紧围绕“六清二改”(清垃圾、清塘沟、清废弃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残垣断壁,改美庭院、改好习惯)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乱涂乱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推动“清脏”向“治乱”转变,努力做到井然有序。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进一步推进村庄美化绿化,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提高运行管护水平。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推动“清脏”向“美化”转变,努力实现“农村美”的目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村民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将村庄清洁行动固化为常态化制度,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3、实现乡风文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引导农民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等美德。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指导村组成立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深入开展迷信风、不孝风、乱葬风、赌博风等不良风气整治,倡导厚养薄葬,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开展农村典型评比活动。每年开展2次“最美家庭”、“清洁家庭”、“好媳妇”、“身边好人”等模范评比活动,通过村级道德“红黑榜”、“好人榜”等方式公示宣传,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家风。加强文明实践站建设。完善村级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丰富农民精神文明生活;充分发挥传统戏种采茶戏作用,创作更多积极向上剧目,大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文艺演出,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4、壮大集体经济。加大培训力度,培育壮大村级致富带头人队伍。结合各示范村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村级灵活运用土地、政策、资源、资金等农业发展项目要素,通过依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充分利用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或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添置固定资产、入股分红等模式,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到20xx年底,力争各示范村新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1家以上,农村土地流转率达50%以上,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5、创新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村网格管理作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夯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广“群众议事+协商自治”等乡村治理新模式,在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矛盾调解室,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村霸”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安等黑恶势力,整治社会歪风邪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村,整合项目和资金,集中开展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入户宣传,召开屋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村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规划布局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注重布局合理,实用实效,始终把高标准、全覆盖的理念融入到规划中,以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以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聘请专业的规划队伍进行村庄整体规划布局,打好示范村点建设基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申报审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评估,结合征询村民群众意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的思路,依据村庄整体规划,谋划申报示范村建设项目,由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实地考察后审批方案和批复项目。(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4、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全面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质量。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要求有序推进,选用具有农村气息的原材料,避免过多城市元素投入,防止“一刀切”、大拆大建、破坏原建筑传统文化特色、住房风貌不统一、大面积种植景观草坪等现象,造成不切实际、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和进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5、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20日)。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并制定长效管护机制,总结提炼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验收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成效组织召开一次评比,对创建工作成效排名前三名的乡镇,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和乡村振兴行动调度机制,统筹抓好规划评审、政策奖补、资金下拨、重大问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大乡村振兴行动宣传推介力度,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和驻村工作队的宣传发动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步伐。
3、确保创建质量。高起点规划,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做到产业兴旺,百姓宜居。高标准设计,突出重点和特色,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高质量建设,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做出精品工程、满意工程、廉洁工程。要高效率管理,强化民主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按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4、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乡镇自筹、社会捐助”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撑。20xx年及20xx年县财政按照每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0万元标准,在20xx年初统一安排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资金,两年全县合计安排专项资金9646万元。各乡镇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成立村民理事会,动员杰出乡贤、成功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支持示范村建设。
5、严格督导考核。各乡镇要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相关内容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强化项目施工监管。县委农办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评比”,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嘉奖,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同时,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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