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xx]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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