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安装钢结构厂房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筑面积:
4、钢结构安装 元/吨,共 吨钢结构。
5、工程承包范围:
a、承包方负责预埋件、钢梁、钢柱、檩条、顶檩、墙檩和小件的安装; b、承包方提供安装工具,工具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吊机由承包方提供,费用在安装费内。
5、承包工期:钢构件工期为 工作日 (如因工程土建原因、下雨天、甲方供材不到位,程工期顺延,其余不作工期顺延条件)。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场费 元。
2、钢梁钢柱安装完甲方付给乙方安装工程款 元。
3、钢构件安装完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安装工程款 元。
4、安装总工程款 大写:人民币 元整。
5、工程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吊机,提供安装工具。
三、工程质量:按图纸要求及钢结构验收规范为标准【合格】
四、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甲方向乙方承诺:
1、所有钢构件,及时到达工地不影响乙方施工及进度。
2、甲方按照付款方式上所定的付款条件确保资金到位。(乙方必须确保付款方式上所定的工程量完成)
3、甲方钢结构件所制作误差或不符合图纸尺寸需要安装现场返工的,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返工或由委托乙方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后,此合同即生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八、经双方约定: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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