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象上看,现在各行各业的人都喜欢把“文化”二字挂在嘴上,强调本行业的“文化含量”--俨然成为时尚,话说我国税收文化传统。从事税务工作的同志也不例外。
然而,什么是文化?它和历史是什么关系?似乎很少有人认真去考虑它。因此,这种“时尚”不能不带着似是而非的夹生味,也不能不产生出我们将来肯定会鄙之为“垃圾文化”的东西。
文化,从社会存在的意义上说,就是历史演进过程的积淀及其轨迹。数千年历史演进的积淀及其轨迹,量化为所谓传统文化,质化为所谓文化传统。
特别是文化传统,它渗透在人们思想观念、言论著述、行为习惯之中,渗透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不论是正面或负面的,积极或消极的,进步或反动的;也不论人们对它是自觉或不自觉的。总之,它已沉淀凝结成一种人们的活动氛围和社会环境。面对这种客观存在的强大的文化传统力量,正确、科学地认识它,积极地对待它,就会成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巨大的历史动力;反之,就会成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巨大阻力。
税收本来就属于历史范畴,而且是在社会演进、历史变迁中举足轻重的历史范畴。所以学习税收历史,把握税收文化传统,就更具有现实意义。
税收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它的历史和国家一样悠远。
税收以国家为主体,通过超经济手段、无偿的方式,参与社会产品和财富的分配,是国家的一项主要职能。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赖以存在的物质保障。
税收又是一个多元的历史范畴:作为国家的职能,决定于也影响着国家政治,因而融入了政治的范畴;作为特殊的社会分配方式和关系,制约着宏观与微观经济的发展,因而融入了经济的范畴;而税收的历史轨迹、历史记载、典章制度、政策法令、言论著述、文书表格、行为规范、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培训、信息媒体、以及文学艺术上的反映等等,又融入了文化的范畴,经济学论文《话说我国税收文化传统》。
税收是伴随着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范畴。古代传统的税收,虽然也有一定的社会职能,但归根结底是为国家服务的。当国家的政治体制从专制集权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化时,当经济体制从自然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时,税收体制也会亦步亦趋地跟着转化。它的职能也会从主要为国家服务转为主要为社会、为人民、为纳税者服务,并以公开化、法制化、规范化,严格的监督机制为其主要特征。从而浮现出现代税收体制与古代税收体制的分水岭。
作为历史范畴的税收具有如此耐人寻味的特质、特性和特别功能,因此,我们对于税收文化传统更不能等闲视之。
什么是中国税收文化传统?如何看待中国税收文化传统?
第一,中国税收文化传统历史悠久。传说,黄帝时代中国就有了税收(《路史》),时距现今有五千多年;正史记载,夏朝在出现完整意义上的国家政权的同时,也形成了税收体制,所谓“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史记·夏本纪》)至今也有四千多年历史。当时的“贡”,指各地的上贡;“赋”指田赋。不过,夏朝都统称“贡”。到了西周,便有“九贡”和“九赋”之分。“九贡”是把上贡的物产根据用途分为九类,并确定它们的用场:“九赋”前六种均为田税,后三种就包括了关税、市税、各种资源开发税、物产税以及种种杂税。
从夏商周开始,中国的税收,经过几十个朝代的更迭开拓;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包括分封制和中央集权制)、半封建半殖民社会几个社会形态的变幻调整;经过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在学理和实践上的导引革新;又经过历代农民起义、民族战争和少数民族入主的冲击,地方割据和军阀混战的破坏;经过外国资本主义入侵、门户开放后的变动;解放后所有制改造及苏联模式、“计划经济”的影响;直至改革开放后的巨大发展……历史的长河川流不息、蜿蜒曲折,陶冶积淀成我国税收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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