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员工:
x部员工20xx,入职时间:20xx年x月x日。该员工自20xx年9月15日起未办理任何请假或离职手续,擅自离岗。按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第章四x条规定: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部门领导已告知离职需按公司的管理制度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听劝告,私自离岗,至今未回岗,已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第章之规定,连续旷工3日或当月累计旷工3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属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该员工于20xx年9月18日起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切行为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不对其作任何经济结算,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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