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甲方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就该地产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序号型号规格数量(吨)单价(元/ )合计(元)
1
2
3
4总价暂定大写人民币:
1.1以上供货数量为暂定,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材料需求计划为准;以上合同单价执行至供货完毕,如市场价格变动,甲方不作价格调整。
1.2以上合同单价、总价均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包装材料费及包装费、装卸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发票税金等甲方实现合同目的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
二、质量技术标准
2.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各项主要验收指标规定(说明: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签署详细质量及技术标准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或双方共同封存样品,或直接在本条中详细约定)。
2.2具体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三、质量保证期限
3.1质量保证期限: 年。
3.2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交货地点、时间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时间:
五、运输及运输费用承担担: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七、包装标准及要求: 。
八、验收及质量异议:
8.1乙方应在发货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货到甲方项目现场的具体时间;货到现场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8.2 交货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书面收料单;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就乙方货物的内在质量、技术标准及功能等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与甲方协商处理的,视为乙方承认上述质量异议成立。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质量问题(包括但不不限于更换、维修、购买替代品),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结算及付款
9.1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供货完成后按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以甲方签署的收料单为准)与合同约定单价结算。乙方供货完毕,经检验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按甲方签收的供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为准。
9.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 日支付合同价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无息付清。
9.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出具非法发票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开票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两次向甲方出具非法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价款已含发票税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须确保按采购合同按时付款,如甲方未按时付款,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10.2乙方所供产品如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更换成合格产品,每延后一天,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即合同总价款 %。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总价款的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货或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送货。
12.2合同生效后至交货完成,市场材料价格若有浮动,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12.3若乙方所供材料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并承担此次及下次检测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4复磅费:复磅重量无偏差时,由要求复磅方付过磅费;重量有偏差时,由乙方承担过磅费及装卸费。
12.5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材质单、合格证等相关质量保证文件,未提交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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