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肥东经济开发区工程中的所用钢管扣件、安全网竹片和工程中的外脚手架搭设工程双包给乙方施工,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1. 乙方负责工程的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外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的通知具体规定以及安全措施的实施。
2. 本工程架子搭设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米 元计算给乙方。
3. 架子工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施工。
4. 安全网、竹片选材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所有外架上每层铺竹片,外围挂网全封闭施工,包括脚手片安全网进场、退场装卸。甲方配合乙方脚手架材料的管理不得恶意侵害,如有发现按原价赔偿。
5. 外架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技术条件,架子搭设后必须经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幢架子均有专人负责监视保养,做好记录,发现隐患立即加固。
6. 外架使用完毕后拆除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警戒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材料要及时清理出现场,不得阻碍现场施工。工地防护棚、临边防护搭设拆除(含临边油漆材料操作乙方无条件接受)。
7. 所有进入现场的架子工,必须经过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以及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工作。在施工中架子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脚手架搭设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操作施工。在具体架子工操作过程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甲方其他班组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不是架子造成钢管和扣件或架子搭设造成情况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甲方自负。
8. 外墙的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甲方施工进度和相关的施工要求,一般超过施工露出呢个1-2排,如因材料跟不上或因搭设速度慢等原因给甲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 本工程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提供半层木工制模钢管和扣件(不含三形扣件)工甲方循环使用,甲方应有负责人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所需材料清单,乙方应按每天工程工程量的需要提供到现场,室内排架搭设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准用制模钢管和扣件另搭设室内粉刷脚手架,甲方应严格要求内架制作的架子工不得恶意侵害,如发现按原价的双倍赔偿,或有权终止甲方使用,内架使用完拆除下的钢管和扣件必须分离,材料不得随意抛扔,应整齐堆放到能够装车的马路边给乙方装车。
10. 本工程工期为基础材料进场之日起 天,如甲方施工超期每天每平米实际费用0.25 元补偿给乙方人作为租金。
11. 付款方式:自钢管进场一百吨甲方每月月底按施工进度的60%付款给乙方,主体结构封顶付到总工程款的75%给乙方,外架拆除前两天付到工程款的90%,脚手架拆除二个月内结付清所有余款。
12. 因工程需要钢管数量较大,甲方负责担保和租赁公司鉴定租赁合同,乙方应每月上交甲方租赁清单供甲方存档。
1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和不履行本合同的,则按架子总工程款2%作违约金处罚。
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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