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因出入市行政中心需要,车牌号为城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 证。车辆驾驶员: ,电话: 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话: 。为共同维护市行政中心区域内的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盐城市行政中心车辆秩序管理规定》。1、车辆凭《盐城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进入,通行证须放在车前明显位置,不得遮挡,以便查验。2、车辆通行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3、车辆进入市行政中心不得搭载无关人员,时速不超过15公里,自觉服从秩序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到地下车库或指定位置。
二、确保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变更,保证及时告知。 如未能兑现承诺,自愿交回《盐城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办证部门、承诺人各执一份。
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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