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近期员工上班迟到现象比较严重,且经公司多次通报警示后,仍有部分员工置若罔闻。为严肃公司纪律,杜绝随意违纪现象,现规范相关事宜如下:
1、迟到:迟到1-10分钟内罚款10元,在原基础扣罚再按每分钟1元计算扣罚。
2、早退:早退1-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30元,在原基础扣罚再按每分钟1元计算扣罚。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4、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通知上级主管,并出示请假单。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罚款100元。事假不得超过1天,3日以上或超期请假须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岗。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5、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上级领导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
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6、行政部、监管部负责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上制度会于20__年10月份正式实施,所有考勤由行政部门直接登记监管,每月月底将实际考勤情况迟到、早退罚款规定通知上传行政部门进行核对,罚款会在工资内直接扣除。
请各位务必认真执行,自觉遵守制度!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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