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管理,杜绝出现客户信息从银行泄露,或者出现出售客户金融信息的情况,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火德红信用社与员工签订了客户金融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安全保密承诺内容如下:
一、承度人在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火德红信用社工作,工作岗位为,承诺人自觉加强解相关保密制度、法规和法律,知悉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自觉维护我社客户金融信息安全,对于本人因工作关系接触的客户金融信息管加强保密。
二、日常工作中在收集客户金融信息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不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三、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金融信息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不将客户信息用于业务营销,对外提供等作为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先决条件,但如业务关系的性质决定需要,必须预先取得客户做出相关授权或同意。
五、承诺不篡改和出售金融信息。
六、不违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查询或滥用金融信息。
七、如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金融信息,给单位和客户造成损害的,无条件接受单位的处理,如造成违法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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