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合理利用闲置资源,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面积、租金
甲方将院内公寓楼以南原闲置复肥仓库前占用土地及平房十间租赁给乙方,面积 平方米,租金为年租金壹万元整(项目建设期间免租金)建复肥生产项目
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 租赁费和服务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厂房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将土地转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及服务费,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厂房,因社会公益事业或不可抗力为因素,甲方可以收回,但应提前 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20xx年起逐年交纳租赁费,交纳时间为当年元月十日前,每年壹万元整;
2、自20xx年3月1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费,金额20xx元,交纳时间为每月10日前;
3、乙方承租后,只能从事合同规定经营项目;
4、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的10%缴纳滞纳金;
2、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规定的适当的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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