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治市颐龙湾C区项目售楼部装修工程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摄影店面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摄影门面房内施工图包含的内容及门头。
4、工作内容: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按照国家相关的建筑及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期:双方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所有工程。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7、合同价款: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材料样品,工程总价约¥元(大写: ),此价格内的主材以询价清单
为基础,最终主材工程量以实结算。此价格包括、运输、管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8、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和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付款方式:
开工前三天付合同价款的40%;木工工程(包括吊顶、隔断、门头等)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所有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三、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如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各分项分部验收标准,则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延期责任。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施工标准与规范执行。
3、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4、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按国家现行及地方最新规范或标准执行。
5、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不符合样品及任何不合格材料,发现不合格材料必须无条件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文明规程要求施工,遵守现行安全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对各种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事故付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否则工期不得顺延,若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问题,由双方另行商定。不可抗力指战争、瘟疫、水涝、地震、破坏性的暴风雨雪,周计8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必须由甲方签字确认方可延长工期。
2、由于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要求施工,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由于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能正常施工,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4、总工期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后乙方每天按总价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
1、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履约保证金到账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补充协议,所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附件: 1、工程主材清单及报价表。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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