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应检尽检、落实核酸检测出结果后进入病区的要求,医院目前启用新的检测设备,请临床科室、门诊、核酸采集点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住院前管理
(一)白天
核酸采集点、发热门诊、急诊科、儿科门诊:每日8点前由检验科进行统一收取标本一次,此次收集的标本12点出结果;10点、12点、14点、16点、18点以上采样部门可自行向检验科通过生物转运箱送标本,每次标本送到后2小时后可打印核酸检测结果。
(二)夜间
由发热门诊、急诊科、儿科门诊按照原执行办法执行,第二日8点前检验科统一收取标本。夜间除急症外尽可能不收住院,
(三)所有患者均需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收入病区。各病区准备一个单间作为缓冲病房,作为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的急诊患者的收治,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调至其他病房。
二、住院期间管理
(一)所有住院患者出院前24小时内、陪护人员结束一次陪护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以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住院超14天住院患者和陪人再进行核酸检测;急诊留观室、呼吸科住院患者和陪人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每科室利用带打印条码的微机,通过科室名下爱心门诊开具住院患者和陪人核酸检测条目并打印条码。具体见附件1(微机权限问题咨询微机中心;条目收费问题咨询医保办)
(三)各科室建议在科主任(负责人)和护士长带领下做好核酸取样和标本转运工作安排。(按照8点前、10点、12点、14点、16点、18点转运,转运问题和结果问题咨询检验科)
(四)出院患者和陪人必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通知出院,患者核酸检测结果要放于病历内。
(五)办理周转的患者,由住院处在办理周转时开具打印住院患者和陪人核酸检测条码,病区采集和转运。
(六)自费患者和跨省异地可在住院费用内开具打印条码并执行。
(七)具体执行日期待转运箱、爱心门诊权限开通、检验科新设备运行后全院统一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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