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 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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