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青防[20__]10号)精神,以吸取和避免天津蓟县县城商厦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发生,我局高度重视,于7月12日会同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商场、市场、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重点
1.硬件管理:对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老化,电梯运行有无异常,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封闭、堵塞、占用等。
2.软件管理:一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二查安全责任是否到人,三查制度是否完善,四查安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五查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的制度落实情况。
3. 其他方面:严禁在商场、超市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同时各场所还应加大夜间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较好,多数企业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安全责任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超市安全出口不够畅通,障碍物存放较多(尤其是易燃物品和堆积的货物);
2.个别超市消防器材配备不达标,消防安全标识不明显,应急灯不能显示,消防栓周围堆放其它杂物,导致使用不便;
3.应急通道门安装普遍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
4.少数超市现场管理混乱,脏、乱、差严重。
对被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严肃地予以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自查。
三、下步工作
我局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对各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
20__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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