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水安·盛世桃源一期工程项目部签订时间:20xx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要求
1、品名规格:2、数量:3、质量标准:第二条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共计月(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可以全部或部分延长(缩短)租期,租赁费用不变,每批租赁物的租赁时间以实际使用期限为准。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赁物的押金:2、租金收取标准:。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日内将租赁物运至乙方施工工地或其指定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书或检测合格证书等。
第六条租赁物的保管与维修
1、甲方负责与机械有关的维修及运输,并安排专人于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和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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