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幼儿上、放学途中安全,校车安全有序地运行,特签订此校车安全运行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责任要求: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4、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
6、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7、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8、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9、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责任追究:
1、司机违规驾驶,除交警部门、校车公司处罚由司机个人承担外,幼儿园给予校车司机个人100元/次的罚款。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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