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依法、平等的原则,经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商议,呈报黄花镇纪委同意,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镇工业园对该项目工程进行预算,与20xx年11月18日召集本村有意向并具有施工经验的同志进行仪标。现根据村级公路改造维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塘村文明示范路改造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胜利支线
二、工程量
本工程胜利支线从石丰公路进口至胜利砖厂出口及新塘湾组刘跃进屋后至土家塘组尹正平屋前拐角处及局部维修,全长约1470米(含局部维修),在现有砼路面积的基础上铺掏6公分沥青混凝土(实际工程量以验收丈量为准)。
三、工程价格
根据镇工业园预算每平方米60.88元,全工程量预算价 403485元。。
四、承包方式
全额带资、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经费、包质量、包安全等,以大大包干的方式一次包定。因工期短,本合同预算价不受工资、物价涨落等因数影响而调整。
五、质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甲方预算要求执行,工程材料采用商品细粒沥青混凝土。闭合土文网经甲方验收后,方能铺掏沥青混凝土。铺掏沥青混凝土平均厚度基本一致(不少于5公分),然后用机械压实,工程质量不低于合格工程。
六、付款方式
该工程经甲方与县交通局公路质监站验收合格,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乙方开取正规建安税票后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必须保障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施工中设立安全标志,施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协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八、工期要求
乙方在20xx年11月24日前必须完成该项目工程,迎接县交通局对甲方村级文明示范路的验收。
九、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镇纪委、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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