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处置资产的通知》(财发办【20xx】13号),我办组织人员对一批20xx年至20xx年购置的、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已无法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共计68项,并及时将处置收入上缴中央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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