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保证车辆维修质量 更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对车辆维修质量要求如 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范围或说明书进行作 业.不漏项和减项作业。
二.严把配件采购关,不得用假冒伪劣配件。
三。严格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 出厂合格证,不倒卖合格证,未维修和未按工艺规范项目进行维护的 车辆不签发合格证。
四.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按照江浙省汽车运输 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条款执行。大修保证里程20000公里或 1 00天,二级维护保证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 保证日期里程20xx公里或者5天。
五.不修报废车辆,不修无证.无牌车辆.不拼装汽车。
六.不乱收费,严格按本服务站公司制定的TBC定额标准收取工 时费,不偷工减料。
七.加强人员培训,各工种。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术工人等级证书 的人员。
八.加强修理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修理 技术档案,记录内容真实.准确.集中专人规范管理。
监督单位: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