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象
1、部门考评表针对店长、店主厨或各部门的第一主管进行考核;
2、部门其他员工的考核由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考核责任者
1、对店长、店主厨的考核:
由区域绩效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分占总分的80%,总管理处对店长和店主厨的`考评占考评分的20%。
2、对各店各部门第一主管的考核:
由店长及店主厨或区域进行初评,区域绩效考评小组或总管理处进行复评,平均得分为考评者的最终得分。
注:区域绩效考评小组成员由区域副总和各职能部门主管组成。
考核方式
1、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
2、每项考评内容标准为最高分,被考评者未完成评估内容以递减方式减分,每档10分。
3、每季度部门主管的考评分加权平均后汇总至区域绩效考评小组。
考核结果等级
1、以考核者的评分为标准,经过加权平均后得出的最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分为4个等级。详见表:考核得分等级
90一一100A(优秀)
80一一89B(良好)
60一一79C(合格)
0一一59D(不合格)
2、各级员工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为D,作降职处理。
3、各级员工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D,作辞退处理。
4、各级员工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A,一次性奖励现金500元。
5、各级员工连续四次考核结果为A,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考核结果的应用
1、员工试用期考核;
2、员工合同续签考核;
3、员工薪资调整;
4、员工职位等级升降和岗位调配;
5、奖金计发(需完成集团制定的营业指标);
6、绩效改进与培训计划制定。
门店奖金计算方式
各门店超额完成规定的营业额和利润指标,按照下表提取门店奖金:净利率8%-10%10%-12%12%-15%15%以上
提奖率5%6%7%8%
说明:
1、净利率=当月管理净利÷当月营收额;
2、提奖率为固定计算系数,当月可提取奖金额=营业额的超标部分×提奖率;
3、营收额指标由区域根据集团要求制定。
奖金的分配方式
1、月奖金必须保留每次发放额的10%作为该部门/店的公基金,公基金的使用必须事前获得总经理的许可。
2、店长或部门第一主管可获得奖金总额的20%,店主厨可获得奖金总额的15%,副店长及副主厨或部门第二主管可获得奖金总额的10%,其他所有员工奖金额为总奖金额的55%。
3、店长及店主厨的奖金发放,70%以绩效奖金形式,每月平均打入个人工资卡;余下的30%转入公司为个人专立的奖金账户,满3年后按个人奖金账户中的奖金额度,公司一次性双倍提取至个人工资卡。若店长或店主厨未满3年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这部分奖金,公司将不予补发。
4、门店员工(除店长、店主厨、副店长、副主厨外)奖金=门店总奖金额的55%/总系数(员工人数*员工各级系数)*个人系数*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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