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信守。
一、设立饭店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股东1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3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股东在出资后6个月后可撤资退股;或由其他股东收购股份。
3、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4、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5、分红方式:营业收入减去所有与经营有关开支后剩余的纯利润按照股权比例3月一结;如亏损共同分担投资的亏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6、共同投资人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合伙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7、上述各股东方委托 赵新建 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有分歧可以在股东会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9、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