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方
甲方:新疆利世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职责与分工
甲乙双方在前期合作研究的基础上,以“亚麻籽胶功能及应用研究”项目共同完成国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
甲方:以甲方为主进行扩试研究及生产线的建设,具体为:
1、负责筹措扩试的'资金、人员,提供场地设施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各种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2、负责组织项目关键生产技术的产业化。
3、负责产品应用技术的推广。
4、负责项目的组织验收或鉴定。
乙方:以乙方为主进行项目共性技术的研究。
1、负责进行亚麻籽胶功能性质研究。
2、负责亚麻籽胶在食品中应用技术研究。
3、负责向甲方提交全套研究技术资料。
4、负责加工工艺实验室研究及结题技术考核所必需的成果资料。
5、参与产品工业化生产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共同进行终端产品应用研究。
6、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组织验收或成果鉴定。
7、协助亚麻籽胶应用技术的推广。
三、经费使用
1、乙方负责编写前期技术研究报告与加盖公章,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约5000元人民币。
2、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支持经费进入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负责筹措除科技支撑计划支持以外所需的经费。所得经费专款专用,以保证项目研究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配套资金由甲方筹集。
3、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支持经费抵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将项目资金中研究经费的25%拨给乙方,乙方须将此款专用于该项目相关研究。
四、本协议作为甲方与科技主管部门签约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各交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新疆利世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