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中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其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人民民主专政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中国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民主只能适用于人民,不能让敌人享有民主;专政只能用于敌人,不容许对人民实行专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