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网上续期步骤如下:
1、查验有关证件;
2、填写《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
3、缴纳办理费用;
4、照数码相、采集指纹;
5、交表、录入资料。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住证;
2、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4、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