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日升日落,每天我们都享受着上苍赐于我们的快乐和幸福,但是,每天也有许许多多的人因车祸永远离开了人世,离开了他们深爱的和同样深爱他们的家人,一个个家庭因此而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今年二月,我们的同龄人,一名12岁的小女孩戚露丹向广大的司机叔叔和阿姨们讲述了她的悲惨遭遇:她,一个家庭并不富裕的女孩,原来也有一个幸福的家,也是父母掌上的明珠,但这一切,在她三岁时嘎然而止,她的母亲在卖菜的路上遭遇车祸永远离开了人世,使她从此失去了母爱,更不幸的是,六岁时,父亲外出打工,又因车祸永远离开了小露丹,给她幼小的心灵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正如信中所说的,每当她看到小朋友们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一起上街买衣服、玩具,她就会悄悄落泪,她的爸爸妈妈在哪里?她永远也得不到爸爸妈妈的爱了,永远也看不到爸爸妈妈亲她以后开心的笑容了。她是多么地恨,恨那无情的车祸,夺走她童年的快乐。看了她的这一封感人肺腑的信,听了她那用自己心灵呼唤的话语,我震撼了,我也流泪了,可恨的车祸!可恨的肇事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行为,可是总有一部分叔叔阿姨们对法律置之不理,乱闯红灯、斑马线不让行人、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比比皆是,更可恨的是,有些不讲道德的司机甚至肇事逃逸,多少生命就这样被无情的车祸和可恨的司机夺走,多少家庭因此而遭受灭顶之灾,多少小朋友就象小露丹一样从此失去了爸爸和妈妈,失去了挚爱的亲人,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充满了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的无比愤慨。
就在今天晚上,我又看到报纸上的一则新闻《醉酒“蓝鸟”一小时内毁了四个家庭》,这无疑又是一场走向“地狱”的电影,驾驶员酒后驾车,在斑马线上撞飞退休老人,逃逸后又连撞两女孩,最后被交警拘捕,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还在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位驾驶员一旦交通肇事逃逸罪成立,且情节恶劣,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终身禁驾,真是害人害己。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悲伤,人们在报纸上看过那么多次的交通事故,听过那么多因交通事故而给别人带来的悲痛和伤感,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吗?这些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他们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是他们自己不安全驾车,才会导致今天的结果。如果,全世界的人都能珍爱自己的生命,珍爱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还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吗?为了让小露丹的悲惨故事不再重演,为了让天下所有的小朋友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为了让所有的家庭都能圆圆满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告诉我们的爸爸妈妈,告诉所有的司机叔叔阿姨们:开车行路时,多想想你的家人,在等着你平安回家,行路者的家人也在等着他们平安回家;告诉我们的爸爸妈妈,告诉所有的司机叔叔阿姨:安全驾车=珍爱生命。